冲动的代价!河南郑州,一17岁女孩和17岁男孩谈恋爱,俩人游玩之后,女孩邀请男孩

王哥说世情 2025-12-23 15:19:44

冲动的代价!河南郑州,一17岁女孩和17岁男孩谈恋爱,俩人游玩之后,女孩邀请男孩住自己家里,俩人说好,各睡一间房子,谁知男孩不走,还说女子矜持,他非要留在女孩房子,和女孩发生了关系,女子报警,说男孩强行侵犯了自己,男孩母亲不愿意了: 是她邀请我儿子住她家里,儿子并没有采取暴力,怎么能说强J她了?   17岁的丽丽正值青春年少,她美丽动人,情窦初开。 2024年7月,机缘巧合,丽丽认识了和她同龄的小董,小董身材挺拔,阳光帅气,两人之间,一见钟情。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们确认了对方的心意,很快就做出了决定,确认了俩人的恋爱关系。 到了8月份的时候,俩人越聊越觉得投机,俩人约定,一起出去游玩,他们先在许昌玩了一圈,之后又到了丽丽的家乡。 丽丽家在郑州,郑州也有好玩的去处,白天的时候,俩人尽情在四处游荡,他们幸福快乐,一路之上,玩的不亦乐乎。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到了晚上,俩人已经累的精疲力尽。 丽丽一想,小董身上并没有带多余的钱,他毕竟年轻,根本没有财力花在酒店。 她又一想,自己的父母刚好有事,他们不在家中,家中房间也是空着。 丽丽告诉小董,没有必要去住酒店,不如就住在自己家里,干净卫生,可以好好休息休息。 丽丽邀请的时候,她的心里并没有多想,她信任小董,仅仅是出于朋友间的情谊。 毕竟俩人才17岁的年龄,未来还有各种的未知,丽丽并没有想过要和他发生什么,只是单纯的让他住上一晚而已。 可是小董并不是这样想的,既然丽丽邀请自己,那就肯定是别有心意。 于是他欣然接受,反正俩人已经确立了恋爱关系。 俩人到了丽丽的家里,果然家里空空荡荡,丽丽收拾好了两个房间,她拿出拖鞋睡衣,到卫生间洗漱完毕。 她和小董约法三章,虽然她邀请小董住在了家里,他们也是恋爱关系,但是俩人年纪还小,还要保持必要的距离。 她和小董说好,晚上各睡一间房子,小董满口答应,可以依旧待在丽丽的房间。 俩人聊了一会,丽丽已经累的睁不开眼,她要小董赶紧去别的房间休息。 丽丽没有想到,小董坚持不走,他还说丽丽是故作矜持,明明是她邀请的自己。 丽丽有些生气了,你赶快去休息,我也累了,有事明天再说! 万万没有想到,小董就是不走,随后和丽丽发 生 了.关 系。 丽丽一个女孩,那里能抵过小董的力气,她万分后悔,自己一时心软,竟然引狼入室了。 可事已至此,后悔无用,事情结束之后,她越想越气。 自己好心,让小董在自己家里留宿,没有想到,他竟然强迫了自己。 丽丽悲从心起,不由得由爱生恨,明明约好各睡各的房间,你怎么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丽丽悔不当初,识人识面不识心,没有想到,小董对自己不怀好意! 丽丽又想,自己才满17岁的年纪,就发生了这样事情,这对她的将来,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小董必须要付出代价,丽丽越想越觉得来气,她立刻报警,说小董强行侵犯了自己。 警方赶来,将小董带走拘留,并通知了家长事情的缘由。 小董妈妈收到了消息,她心急火燎,连忙就去探望儿子。 在小董母亲看来,是丽丽主动邀请小董游玩,游玩之后,又是她主动邀请小董住进了她的家里。 这意思就是明白不过了,她根本就是主动的一方,自己的儿子做出这样的事情,肯定是经过了她的允许! 至于她事后又说儿子是强迫侵犯了她,这是胡说,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在她眼里,儿子小董听话乖巧,一直以来都老实巴交,如果没有丽丽的允许,小董绝不敢做出格的事情。 因此小董母亲认为,儿子并没有使用暴力,她不认可儿子是强J的行为。 另外她还发现,小董被拘留期间,丽丽还给他发消息说:好想你! 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丽丽是愿意的。 但法院认为,小董到丽丽家居住,的确是丽丽邀请的,但是丽丽的邀请,并不能说明她就同意和小董 发 生…关系。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 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丽丽明确说了要各睡一间房,并让小董离开房间,她已经表达了拒绝发生.关系的意愿。 小董说她矜持纯属自以为是,哪怕没有使用暴 力强行发生.关系也属于暴力手段。 小董违背了丽丽的真实意志,这就是强 奸的核心。 丽丽让小董住家里,是出于省钱和信任,并不是默许发生什么关系。 哪怕是夫妻,一方不愿意也不能强行实施,更别说只是恋爱关系,小董妈妈觉得邀请住宿就是同意,完全是她站在儿子的立场。 丽丽事后发“好想你”,可能是情绪复杂或者念及旧情,但这并不能改变当时被强 迫的事实。 法院看的是事发时丽丽是否拒绝、小董是否强行,事后消息并不能抵消之前的强迫行为。 因此一审判决,小董强J罪成立,判有期徒刑2年9个月。 小董不服,提起了上诉,后续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关注 @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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