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舒兰市民徐女士近日反映,其42岁的儿子陈先生(化名)在当地医院接受心脏支架手术后不幸离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悉,陈先生术前并无明显不适症状,却多次被医院劝说接受手术,而术后双方共同委托的鉴定虽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但建议责任对等,这一结果让家属难以认同。 时间回溯至2024年11月,陈先生体检后被建议进行心脏支架植入,随后在舒兰市人民医院接受手术,由外聘的沈阳李姓医生主刀植入1个支架,术后恢复情况良好。2025年4月开始,该院同一名医生先后7次致电陈先生,以“凑齐患者可邀请专家坐诊”“多植入支架有益健康”等说法劝说其再次手术,因自身无任何不适,陈先生起初并未应允。 2025年7月26日,陈先生前往医院接受二次手术,当日身体状态平稳。术后他告知家属,此次被一次性植入了五六个支架,且主刀医生并非此前承诺的李姓专家。返回病房后,陈先生向医护人员反映胸口发闷,得到“术后正常反应”的答复。不料不久后,陈先生突发意识不清、口吐白沫等紧急情况,经医院抢救后转至上级医院,最终于8月3日因病情危重救治无效离世。 双方共同委托的鉴定结果显示,陈先生术前不具备手术干预指征,医院在手术适应症的选择上存在不当,其过错与陈先生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责任参与度为对等原因。尸检时从陈先生体内取出7个支架,家属认为一次性植入过多支架是导致死亡的关键因素,对鉴定的责任划分存在异议。 后续调解过程中,当地卫生调解部门提出由医院承担55%的责任,赔偿家属约50万元,该方案遭到徐女士一方拒绝。家属坚持认为,医院在无明确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劝说手术,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涉事医院回应称多次致电属于正常术后回访,当地卫健委暂未给出明确处理意见。 目前,因家属无力承担漫长的诉讼流程,维权工作陷入困境。该事件也引发公众对医疗诊疗规范的广泛讨论,不少人呼吁医疗机构严守执业准则,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糯米雞_
都已经要做心脏支架手术了,居然还说没有不适症状???合乎情理吗???别卖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