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见过贪心的,没见过武汉这位失主这么离谱的!捡钱的人掏心掏肺做善事,丢钱的

冬亦看商业 2026-01-02 03:25:21

厉害了,见过贪心的,没见过武汉这位失主这么离谱的!捡钱的人掏心掏肺做善事,丢钱的倒反过来讹人,还好法律给了最解气的“反杀”,这波操作必须焊死在全国法治模板里!黄先生捡到27万现金,一分没碰直接报警,全程监控拍得明明白白,换谁看都是妥妥的正能量。可失主领钱第二天就变卦,说自己丢了32万,硬要黄先生赔5万,这哪里是找钱,分明是把好人当提款机!黄先生一气之下报警,即使报警后,失主也坚称自己丢失的是32万。警察沿途查看监控,发现黄先生捡到失主丢失的钱款后的确一分未动。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失主在说谎!警察以涉嫌诈骗罪将失主拘留,存有争议的27万现金由警方暂时保管!最绝的情况是法律的“闭环制裁”:那27万成了烫手山芋,失主认领了,就等于承认自己敲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果他不认,按照规定,这笔钱依法就有可能归黄先生所有。很多人纠结拾金不昧的美德,却忘了美德也需要法律兜底。要是讹人成本这么低,谁还敢做善事?武汉这起案例的意义,不在于惩罚了一个贪心人,而在于确立了“善有保护、恶有代价”的规则。《民法典》早就说过,拾得人有权要必要保管费,失主悬赏了就得兑现承诺,但讹人勒索那套绝对行不通。只有让讹诈者不仅捞不到好处,还得付出法律代价,才能让好人不用再小心翼翼做善事。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本就已经很脆弱了,不要让好人再继续难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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