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欠了1万多物业费没交,这天他下楼扔垃圾,谁料回来后,垃圾竟又原封不动出现在他家门口,第二天,更过分的来了,男子家门口被堆满了别人家的垃圾,男子知道这是物业为了逼他缴费上的手段,他觉得自己被挑衅了。 陈先生和小区物业的梁子,早在2年前就结下了。 那时候小区换了家新物业公司,刚来时话说的特别好听,承诺每年都要清洁楼体外立面,让大家住得亮堂。 陈先生信了,可这一晃2年多过去,那承诺的服务却迟迟不到位。 陈先生心里这杆秤就歪了。你活儿干得不行,还想收钱?没门儿! 他这一任性,就是2年没交物业费,账面上欠了1万多块钱。期间物业也上门催过,但陈先生态度强硬,一概回绝。 2025年12月26号这天,陈先生下楼扔垃圾,刚走到垃圾桶边上,就看见几个保安正蹲那儿呢。 其中一个保安认出了他,皮笑肉不笑地来了一句:陈大哥,您这物业费是不是该结一下了?都拖这么久了。 陈先生一听这话,心里的火就上来了,但他当时没发作,闷头把垃圾扔了,转身去附近溜达了一圈,想消消气。 可等他再回到单元楼门口时,眼前的一幕让他再次火冒三丈。 只见刚才明明已经扔进垃圾桶的黑袋子,此刻又摆回在自家大门口。 这是谁干的,他不动脑子想都知道。 陈先生当时血压直往上冲,觉得物业真是太可恶了。你不交钱,我就把你的垃圾原路退回,这不仅仅是催缴,简直就是一种羞辱。 陈先生越想越气,觉得这是对他人格的侮辱,当晚直接拨了110。 警察来了现场一看,这属于民事纠纷,主要还是得靠调解。 本以为报警能让物业收敛点,谁承想,这只是个开始。 第二天,也就是12月27号,物业的操作更是让人看不懂。 他们不光把陈先生家的垃圾拎回来,还不知道从哪儿弄来别人家的垃圾,一股脑全堆在陈先生家门口。 那场面,就跟在自家门口建了个小型垃圾山一样,不仅难看,还散发着一股馊味儿。 这一招“垃圾围城”,彻底激怒了陈先生的妻子。 她面对记者采访时,这跟交不交费完全是两码事!他们把垃圾堆我家门口,这就是挑衅。 陈先生的妻子说,其实他们家不是赖账,是对服务不满意。 之前物业就放狠话说要走法律程序,他们也认了。法院怎么判,他们就怎么给,从来没说过不给钱。 但是,不能因为他们要走司法途径,就在这之前搞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恶心人啊。 面对业主的控诉,物业那边也是一肚子苦水,甚至觉得比窦娥还冤。 物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大倒苦水,说从2023年9月进场到现在,光是小区整改和外立面清洗就砸了148万进去,这都是真金白银的投入。 可偏偏碰上陈先生这样的业主,不仅不交钱,还在公开场合喊话说“就是要白嫖物业服务”,甚至对着保安、保洁骂脏话,进行人身攻击。 对于“垃圾送回门口”这事儿,物业虽然承认做法不妥,但也强调是被逼急了。 负责人解释,当时保安确实是想提醒交费,但把垃圾拎回去,确实是个别员工的情绪化举动。 事情闹大后,公司已经把涉事的员工狠狠批了一顿,还在积极跟社区、派出所对接,想把这事儿平了。 至于陈先生妻子提到的“白嫖”言论,物业说那是被业主逼出来的气话。 原来,因为陈先生长期欠费,物业曾限制过他使用某些公共设施,这时候陈先生的妻子才放出了“我就白嫖怎么了”的狠话。这 一来二去,梁子越结越深。 现在的局面就是:陈先生坚持服务不好不给钱,且要求物业为堆垃圾行为公开道歉。 物业则坚持服务已投入,欠费必须结干净。 这事儿看着是个笑话,其实也是很多小区物业和业主矛盾的缩影。物业觉得自己投入了成本却收不到钱,委屈,业主觉得花了钱没享受到服务,更委屈。 但不管怎么说,把别人的垃圾拎回家门口这种事,确实越过了界限,不仅不合法,还伤了和气。 毕竟,物业费该不该交是法律说了算,但把垃圾堆人门口,那就是人品和管理的问题了。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还在介入协调。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物业把垃圾拎回业主门口、甚至混合他人垃圾堆放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服务态度差或催缴手段不当,而是直接触碰了民事侵权的红线。 物业行为直接违反了“不得侵扰私人生活安宁”的规定。 这种行为不再是合法的催缴通知。合法的催缴应是张贴账单、发律师函或起诉,而是一种非法的骚扰和施压。 陈先生欠费是违约行为,物业应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而物业把垃圾堆门口是侵权行为。 这两者是两码事,不能因为陈先生可能违约,物业就有权实施侵权。 陈先生完全有权依据第1033条起诉物业,要求其清理垃圾、恢复原状、公开道歉,甚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用户10xxx25
欠钱不给还有理了,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骑着毛驴去旅游
从不欠物业费。都一次交两年的了。群里总有一帮人天天说物业这样没搞干净,那样不好了。我是想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