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老人徐寿兰摔倒受伤,路过的

疯虹说影剧综 2026-01-03 19:57:15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老人徐寿兰摔倒受伤,路过的彭宇上前搀扶并送医,还垫付200元医药费。后双方就赔偿产生分歧,徐寿兰指认彭宇为撞人者,索赔13.6万元,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2007年一审法院经四次庭审,依情理推断认定双方碰撞且均无过错,按公平原则判决彭宇赔偿4.5万余元。判决引发广泛社会讨论,公众担忧“善意施救反遭索赔”,推理逻辑遭质疑。2008年二审双方和解,彭宇补偿1万元,约定不再公开案件信息。 2012年,南京市政法系统负责人披露真相,彭宇承认与徐寿兰碰撞,报警记录可佐证。该案引发“老人摔倒扶不扶”全民热议,部分地区出现老人摔倒无人帮扶情况,同时推动司法系统反思,强化证据意识、规范裁判说理。 近年该案再受关注,核心因“善意救助边界与责任认定”争议仍具现实性。各地偶发的施救纠纷与该案核心矛盾相似,使其成为公众讨论参照;同时社会对重建信任、呵护善意需求强烈,相关司法引导与法律保障议题仍是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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