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养

复仇小说迷 2026-01-06 10:27:54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养犬令”,核心是提高罚款上限、新增拘留、明确烈性犬责任,为养犬行为划清法律红线,推动公共安全与文明养犬升级 。 核心条款速览(第八十九条) 1. 饲养扰民/恐吓:先警告;拒不改正或放任恐吓他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 2. 违规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先警告;拒不改正或致伤他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 。 3. 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 。 4. 驱使动物伤人:按第五十一条(殴打他人)处罚,处5-10日拘留并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 三大核心变化 - 罚款上限提至1000元:显著高于旧规,提高违法成本 。 - 新增拘留处罚:烈性犬违规、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伤且情节较重的,可处5-10日拘留,首次将养犬行为与人身自由惩戒挂钩 。 - 明确烈性犬无过错责任: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警告后不改正或致伤他人,直接处罚,强化危险动物饲养者的绝对责任 。 对养犬人和社会的影响 - 养犬人:必须牵绳、戴嘴套、禁养烈性犬(以地方名录为准);伤人将面临罚款或拘留,驱使伤人按殴打他人从重处理 。 - 社会治理:填补执法空白,从道德倡导转向法治刚性约束,降低犬只伤人风险,减少邻里纠纷,提升公共安全与文明水平 。 关键提醒 - 各地烈性犬名录、养犬登记与免疫要求以地方细则为准,务必遵守。 - 遇纠纷保留证据(照片、视频、就医记录),及时报警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素材取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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