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男子带着妻子在一家医院做剖宫产手术。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助产士告知,在给孩子剪脐带的时候,把孩子的手指剪断了,并解释称,是孩子手突然乱动导致的。随后,医院将孩子送去别家医院,将孩子手指接好,并交了医药费。男子咽不下这口气,认为剪脐带是基础操作,不应该犯这么低级的错误。目前,男子已申请鉴定,准备走法律程序维权。涉事医院回应:谁也愿意发生这样的事,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 2025年12月25日上午9点半,盛先生的妻子在盱眙县人民医院做剖宫产手术。 手术室外的盛先生心里又紧张又高兴,他等着孩子平安降生,盼着母子俩一起出来。 上午10点半左右,手术室里传来了婴儿的哭声,盛先生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他知道孩子顺利出生了。 可这份喜悦没持续多久,就被一盆冷水浇灭了。 等到中午12点左右,一名医生从手术室里出来,脸上带着歉意,找到盛先生说了个让他浑身发懵的消息:助产士在给孩子剪脐带的时候,不小心用脐带剪把孩子的手指剪断了。 盛先生听到这话,脑子“嗡”的一声,半天没回过神来。 他反复追问医生是不是听错了,得到的却是肯定答复。事后,涉事助产士解释说,当时孩子的手突然乱动,才导致了意外发生。 这个说法让盛先生怎么也想不通,他实在没法接受:“这么大的一家医院,剪脐带是再基础不过的操作了,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就算孩子乱动,专业的助产士难道就没有一点防备吗?”一想到刚出生的孩子就要遭这份罪,盛先生的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疼。 事发当天,医院不敢耽搁,赶紧安排救护车送孩子转院治疗。 因为断指再植对医疗技术要求高,孩子先后转了两次院,最后被送到了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到了医院之后,孩子很快就被推进手术室,做了左中指断指再植术。 盛先生和家人守在手术室外,一步都不敢离开,心里一遍遍祈祷手术能成功。 好在手术很顺利,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的出院记录上写得明明白白,孩子入院时诊断为“左中指单指不全切断”,经过治疗之后已经治愈。看到这份出院记录,盛先生悬着的心总算是稍稍放下了一些。 针对这件事,涉事的盱眙县人民医院也给出了回应。医院表示,现在正在全力配合孩子的后续治疗,孩子术后恢复情况良好。 院方的人说:“谁都不愿意发生这种事。事情出了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就用救护车把孩子送到省内最好的医院去救治,前期治疗的所有费用,也都是医院承担的。” 至于后续的康复和赔偿问题,医院称会和盛先生一家好好沟通,不过得等孩子再康复一段时间,才能坐下来具体谈。 可盛先生并没有等着医院主动协商,他觉得孩子受的罪不能就这么算了。 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为了弄清楚这件事到底是谁的责任,盛先生已经把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证据整理好,提交给了当地的卫健委,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盛先生说,他不在乎最后能拿到多少赔偿,就想知道这么低级的医疗失误,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他是孩子的父亲,必须站出来为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也希望医院能从这件事里吸取教训,以后别再让类似的意外发生在其他孩子身上。 网友炸了:孩子手乱动,不是你医生推责的理由,刚出世就遇上了特不负责的庸医。 孩子太无辜了,不会说话被说乱动、再怎么乱动也不至于快到那个程度,强词夺理的成分更多,人命关天的事情本大意不得。 《医师法》第37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甚至吊销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剪脐带是产科基础操作,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助产士作为专业人员,理应预判新生儿可能的肢体活动并做好防护,“孩子乱动”不能成为违反操作规范的借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患者主张医疗机构赔偿的,提交就诊和受损证据即可,医疗机构需自行证明无过错或损害与诊疗无关。 盛先生已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后续若鉴定确认医院存在过错,医院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