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港片里演的那种把人打晕装麻袋运走的桥段,总觉得是编剧夸张了,哪有光天化日抢人的? 现在回头翻翻晚清那些烂账,才发现现实比电影黑多了。 那时候沿海的汉人被叫作“猪仔”,在人贩子眼里根本不算人。 你在家门口可能就值个3到10块银元,一旦被骗上那种“浮动地狱”般的船运到美洲或者澳洲,身价立马翻到400块。 这几十倍的暴利,难怪当时那帮人眼睛都杀红了。 七八百万人啊,就这么稀里糊涂被卖去挖矿修路,女的下场更惨,直接成了“猪花”。 我就纳闷了,那时候的命怎么就这么贱? 怪不得这段黑历史教科书里提都不想提,太压抑了,修史的估计都不知道怎么下笔写这帮畜生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