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殉葬就是把活人关进地宫,门一关,他们就只能哭喊着等死。其实,为了活下去,这些被殉葬的人可能会撕咬旁边的贡品,砸坏陪葬的青铜器,甚至用发簪在墓墙上凿洞。 这种在黑暗中迸发的求生本能,让我们忍不住好奇,古代人为何要执着于用活人殉葬? 早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私有制出现和阶级分化,殉葬就已经萌芽,而到了殷商时期,这种习俗达到了顶峰。 那时的人们对自然和生死充满敬畏,更坚信 “灵魂不灭” 的说法,他们觉得人死后只是换了一个世界生活,生前拥有的一切都该带到地下继续享用。 对于手握生杀大权的贵族和君王来说,奴隶、妃嫔、侍从本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自然要跟着殉葬,让墓主人在阴间依然能享受被侍奉的尊荣。 生产力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殉葬制度的盛行。在殷商那样的奴隶社会,生产工具简陋,奴隶创造的剩余价值有限,对奴隶主来说,让他们殉葬远比养活他们更 “划算”。 而到了后来的封建社会,虽然生产力有了提升,但殉葬制度并未彻底消失,反而成了彰显身份等级的重要标志。 有些朝代的边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还带来了本部的殉葬传统,让这一习俗在沉寂后再次兴起。 殉葬的寓意,其实和古人 “视死如生” 的核心观念紧紧绑定。 对墓主人而言,殉葬的人就像是他们阴间府邸的 “工作人员”,妃嫔殉葬是为了延续生前的情爱陪伴,让他们在地下依然能左拥右抱;那些一同下葬的青铜器、玉器等宝物,既是财富的象征,也需要殉葬者来 “看管”,避免阴间的 “盗贼” 觊觎。 更有甚者,古人认为殉葬者的灵魂能与墓主人的灵魂相互呼应,形成一种守护力量,抵御地下的邪祟,让墓主人的亡灵得以安宁。 这种寓意在楚人的墓葬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们用大量木俑组成殉葬队伍,再现生前的仪仗、歌舞场景,既遵循了 “视死如生” 的理念,也暗含了对亡灵安息的期盼。 可别以为殉葬就是把人随便一推、填土一埋就完事,这里头有一套固定流程,每一步都透着冰冷的规矩。 首先是定名单,这可不是抓阄决定的,有明确的筛选标准。 明朝,朱元璋恢复殉葬制度后,规定只有没生过孩子的妃嫔和侍寝过的宫女才有殉葬资格,生过皇子公主的妃嫔能豁免,这母凭子贵的规矩,连死都得遵守。 有些身份低微的宫女,死前还会被临时提拔个名分,为了让她们够格陪葬。 清朝则流行夫死妻殉,官府还会对这类 “烈女” 进行表彰,立牌坊、修史书,用虚名换取她们的生命。 除了妃嫔宫女,奴隶、战俘甚至是臣子也可能出现在殉葬名单中,秦穆公去世时,就有 177 人殉葬,其中还包括三位深受国人爱戴的良臣。 名单确定后,殉葬者会经历一段短暂却煎熬的准备期。明朝时,这些人会被集中安置,享受一段 “特殊待遇”,吃穿用度都比平时好,但没人能真正安心享用。 殉葬前的最后一步往往是一场告别宴,朝鲜《李朝实录》中就详细记载了明成祖朱棣殉葬时的场景,三十多名妃嫔宫女先在殿外用餐,哭声震彻殿阁,随后被带入殿内,那里早已准备好了三十多张小木床,床上方是系好的白绫。 她们被要求站到木床上,将头伸入绫圈,随后脚下的木床被抽掉,转瞬之间就香消玉殒。有朝鲜籍的妃嫔跪地哀求,希望能回国侍奉老母亲,却没能换来一丝怜悯。 除了自缢,殉葬的方式还有很多种。殷商时期,有砍头、焚烧、活埋等残忍手段,甲骨文中 “伐羌”“沉妾” 的记载,都是当时殉葬方式的真实写照。 有些殉葬者会被毒酒或毒药赐死,在无知无觉中结束生命,还有的会被铁钉固定在墓中,确保无法逃脱。 南越王赵眜的陵墓中,考古学家发现的殉人遗骸姿态规整,骨骼上有明显的致命创伤,说明他们是在墓外被处死后才被安葬的。 而商王武丁陵墓中的 164 名殉葬者,骸骨扭曲变形,手指深陷泥土,关节扭曲,显然是被活埋后在黑暗中挣扎至死。 南安阳小屯村的一座商代贵族墓里,有个年轻女性的殉人骸骨,右手三根手指骨折,颅骨上有个凹陷的撞击坑,身旁的青铜爵碎成了五块,墓壁上还留着 27 道深浅不一的划痕,最长的一道有半米多长,那是她用簪子和青铜碎片一下下凿出来的。 明代的一座藩王墓里,考古队还在墓墙上发现了几个模糊的刻痕,仔细辨认居然是 “出”“活” 两个字,那是被困者在生命最后一刻,刻下的对生的渴望。 从四千多年前的龙山文化,到清朝康熙年间彻底废除殉葬制度,这股残酷的风气横跨了足足三千多年。目前全国范围内发掘的殉人墓葬已经超过 2000 座,殉葬人数累计突破 10 万人。 那些散落在墓中的骸骨、破碎的器物、墙上的划痕,不是冷冰冰的文物,而是活生生的生命挣扎过的证明。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