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网友反映供热乱摊派乱收费问题官方回复!

凡尘评社会 2024-06-09 03:56:11

近日,一位来自榆林的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供热乱摊派乱收费问题。

网友

陕西省榆林市**公司对居民用热全部收费到户,服务确不到户,换热站运行以及设备到户维护责任摊派到物业公司运行,我们物业费中不含这些成本,费用强制由物业公司承担,希望省委督导榆林市政府出面解决二次换热站问题。

官方回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

您好,您提交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标题:关于“榆林供热乱摊派乱收费问题”的核查报告。

2、基本情况: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是榆林市市属国有独资供热能源企业,隶属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业职能管理单位为榆林市住建局,是集热力生产、供应与服务、能源市政设施建设与维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3、主要问题:(1)陕西省榆林市供热公司对居民用热全部 收费到户,服务确不到户,换热站运行以及设备到户维护责任摊 派到物业公司运行,我们物业费中不含这些成本,费用强制由物 业公司承担,榆政价发 2018(103)文件答应给的运行成本费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企业钱,答复说不执行这个政策。

(2)既然现在还是有效公布的政府文件,说 不执行就不执行,政府发文公信何在,那既然不给运行换热站成 本的钱,理应按照国务院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 51 条供热公司自 己承担换热站电费成本,但是供热公司公然不认可国务院行政法 规,这个行政法规他们也不执行。

(3)“供热公司要求物业给予一笔钱改造费 用才管理二次换热站,典型是乱收费行为,关于供热乱摊派,乱收费问题严重破坏榆林营商环境。”

4、原因分析:(1)自文件下发以来,供热公司积极协 调市财政局,截止目前市财政对二次加压补贴 0.5 元/㎡?月、面积终端热价居民类补贴 1 元/㎡?月等均未补贴。关于二次加压费 用,榆林市供 热有限公司未收到该项补贴款,供热价格同生产成本倒挂,供热 公司同样急需二次加压等补贴费用用于保障城区安全稳定高品质 供热。

(2)当前榆林市区供热以建筑面积计费 和部分二部制热价计费,不是抄表到户模式。因此,按照地区文 件精神,未实行抄表到户的,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 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公 共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不得在物业服务 费之外再单独收取相关费用。

(3)需小区物业或开发商自行整改至符 合供热公司换热站建设标准后,可将小区换热站移交供热公司 管理。

5、整改情况:为了保障居民冬季供热工作,针对自营换热站,供热公司沿 用原住建局管辖期时对自管换热站支付小区总热费 8%的运行管 理费,小区换热站管理单位按相关约定出具发票后供热公司均及 时予以支付。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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