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众创空间运营单位:
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一)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条件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二)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予推荐。(三)申报单位需在全国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完成2018年底或2019年上半年众创空间统计。(四)附件材料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供。
二、我市相关工作安排(一)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12月2日前提交《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4)。
(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和实地核查工作,于12月4日12时前完成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
(三)通过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的单位请于12月5日12:00前通过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完成材料申报(https://fhq.chinatorch.org.cn/),登录账号为众创空间火炬统计账号。
(四)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请于12月5日12:00前将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5)、形式审查情况反馈表(附件6)、通过的单位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gsbia2003@126.com。
(五)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推荐单位开展抽查工作。
三、联系方式(一)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处 联系人:翟尧杰 联系电话:020-83124162
(二)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雷万超、欧立宇 联系电话:020-87591555、87595463
地 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201室
附件:(了解更多下载)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pdf 3.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doc 4.申报材料要求.pdf 5.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doc 6.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形式审查情况反馈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