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图,共存还是清零、支俄还是支乌、中医抗疫还是进口特效药,这三个话题往往把本就是塑料的友情击个粉碎。笔者不清楚别人怎么看待这些问题,起码本人很不屑于与人讨论这些问题,太过小孩过家家的态度,与问题本身无关。
凡事并非二元,完全对立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是问题。只有小孩子才会争论对错,成年人都要考虑利害。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厉害,不尽相同,这就导致同一个事件/问题,对于不同的人就有了差异化的选择/观点。非要二选一其实已经把绝大多数人的利害都忽略了,无论选哪个(二之中)站队,可能都是片面的。在这里不讨论上面提到的三个问题,找其他问题作为案例,捯饬捯饬。日前,网上曾经成热点的某专家提出“低收入者应该把空闲房出租,私家车拉客增收入”,被骂成“何不食肉糜“。类似这样的争论很多,要么赞成某专家,要么反对某专家,难道没有第三种、第四种可以选择的观点?笔者在前文《不与大众争吵,不与小人交往》里提过,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去讨论的,也很难能要求大众花点时间去了解和思考这些方面,所以如果要利用大众,最简单的办法是给他们两个选择,并且把自己的观点包装成正义的那个选择。实际上,简单的选择支持,或者反对,都是无脑的做法。简单就某专家这句话来讲讲。
低收入者指的是什么样的人?身无分文、无行动能力、家庭负担重,还是其他?通用的解释是收入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年收入或月收入人群。如果按照我国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注意这里说的都是以年纯收入作为划分依据。假如年收入十万,家庭负担重,也可能造成家庭年纯收入低于1205元。因此,低收入者并不代表没有房产或者私家车。就笔者所知,在上海市中心也有一些低收入者,他们有自己的房子、汽车,但年纯收入很低,没达到上海市的平均年收入水平。只不过他们不同于常常出现在媒体上的、衣不蔽体的边远山区低收入者而已。那么对于城市或城镇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上面该专家所提出的建议是可行的。即便是边远山区的低收入者,是否可以以向亲戚朋友或政府支持的方式,购买或租借车辆拉客增加收入呢?显然也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说该专家”何不食肉糜“有没有道理呢?也是有道理的,毕竟还是有不少低收入者是没有闲置房产,也没有私家车可用于谋生的,该专家居于庙堂提出这样的建议确实会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挨挨骂在所难免。笔者借这样的例子,只想表达一点:不要做给别人二选一的事情,不负责任,制造矛盾,居心良不良就不好说了,也显得自己无知。那么,回到本文开头的三个大忌,是不是也可以以此类推呢?另外,对于这些大是大非问题,要做出选择,其依据和牵涉到的方面就更多了,把问题简单化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于解决问题无益,真会增加矛盾,友尽可能是最好的结果。
笔者也尽量不与人争论,无论是三大忌,还是其他鸡毛蒜皮,无利无益无谓。佛说:”不与蠢蛋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