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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不是自愿的,是她强迫了我,我才19岁,她都那么老了,我就是找也不会找她这么老的啊!”
法庭上一个稚气未消,一脸倔强和不甘的男孩大喊着,眼眶通红,而台下他的父母和姑姑早已泣不成声。
他们到现在都想不通一个刚刚19岁的小男孩,怎么就走上了不归路?
2009年,广东省深圳市发生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杀人惨案,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名19岁的男孩杨某在其姑姑的陪同下自首,称自己杀了一个40多岁的站街女,原因竟是该女子强行侵犯了他。
案件一出立刻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性别犯罪、正当防卫等问题的热烈讨论。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让19岁少年冲动之下拿起屠刀?他又将面对怎样的惩罚?
突然失踪
杨某是一个普通甚至是有些贫穷家庭的孩子,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杨某的疼爱不少但却不会管教。
所以杨某从小学习并不好,初中毕业后,便进入了当地的一所技术学校学习。
父母和家人都想着,杨某只要有一门技术在手总不会饿死。可松散的管教以及家长的纵容让小小的杨某养成了有些懒惰的性格。
好不容易熬到技校毕业,杨某为了赚大钱,就想投靠远在深圳的姑姑。姑姑对于杨某想到深圳工作的想法也十分支持,自己侄子有手艺,深圳机会多肯定更好找工作。
就这样杨某带着美好的向往来到深圳,也很快在一家科技公司找到了维修工的工作。
姑姑很为他高兴,然而好景不长,仅仅几个月后,杨某的姑姑发现自己侄子失踪了。
最开始杨某是住在姑姑家里的,但是后来杨某说公司有了宿舍,于是就搬了出去。
虽然杨某搬走了,但天天都会和姑姑打电话,偶尔还会到家里吃饭。
可突然有一天,杨某的电话就打不通了,人也不见踪影,姑姑找到杨某的公司得知,杨某早就辞职了!
杨某的姑姑非常不安,于是给杨某父母打了电话,随后又赶快报了警。
在那个时候,网络还没有现在这样发达,也没有满大街的监控,要找一个失踪的人可以说是大海捞针,杨某姑姑只能回家等警察的消息。
这一等就是好几个月,杨某的父母也来到了深圳,每天眼巴巴的盼着儿子平安归来,可又忍不住害怕,是不是孩子已经遇到了不测?
否则为什么会不和家里联系呢?被骗了?被卖了?还是……
种种不好的想法把三个长辈压得瞬间苍老,无助又绝望。
直到三个月过去了,大家几乎已经默认杨某回不来了的时候,杨某却突然出现在姑姑的家门口。
2009年2月27日,一大早天才发亮,5点左右,杨某的姑姑听到敲门声,一开门就看到一脸神经兮兮的杨某,杨某看到姑姑出来,只说着楼下停着车,让姑姑去付一下钱。
姑姑明白估计侄子打车没钱了,于是赶紧跑下楼付了车费,上楼后却发现侄子竟然一直没进屋,而是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站在门口嘴里还嘀咕着什么。
姑姑贴近一听,只听见杨某说着“要自首”的话。
杨某的姑姑实在不明白杨某的意思,但孩子回来了她很开心,赶紧把杨某拉进屋子,然后打电话叫来了杨某的父母。
杨某父母得知孩子回来了,一直悬着的心终于好像落了地一般,泪眼婆娑的抱着杨某不撒手。
紧接着,他们也听见了杨某嘴里不停地呢喃着“要自首”。
杨某父母和姑姑互相对视,只觉得这孩子跑出去一段时间回来怎么神神叨叨的?
正当他们想要询问,杨某突然像下了某个重大的决定,抬头对长辈们说:“我杀人了,必须去自首了。”
在场三人被这句话炸得五雷轰顶,只觉得孩子是不是受了刺激,小小的孩子怎么就杀人了?
可随后,他们就看到杨某从包里拿出一套带血的衣裤。
如果说刚才还不相信杨某的话,觉得他是不清醒,现在杨某的姑姑和父母就已经信了大半了。
接着他们就听到了杨某讲述了事情的整个过程。
案发过程
杨某找到科技公司的工作后,只做了几个月就觉得工作实在辛苦,而且和人家科技公司里那些白领比起来工资也是少的可怜。
他很是不忿,觉得还不如去做服务员,于是就辞职了。
因为怕长辈担心,也怕长辈生气,他没有告诉家人,想着找到工作再说,到时候就不会挨骂了。
因为服务员的要求不高,他很快就找到了,也是因为当服务员,下班时间很晚,所以他才搬到了员工宿舍住。
然而,当了服务员后他才发现,服务员原来比维修工更累,尤其是他所在的餐厅是24小时营业的那种,所以他几乎天天凌晨之后才下班,赚的也不多。
很快他就受不了了,又火速辞职了,不过辞职后因为找不到新工作,没什么钱,也不敢和姑姑说,于是杨某只能暂时继续住在餐厅的员工宿舍里。
案发当天,杨某一个人心里实在难受,就想到楼下烧烤摊借酒消愁,想着自己刚来深圳时候的壮志满怀,再想想现在连一个像样工作都找不到,他心里就郁结难消。
尤其是之前看到到那些坐办公室的白领的工资,明明就坐在那敲敲键盘,轻松无比,工资竟然就是自己的好几倍!他怨恨命运的不公!
这样想着他越喝越多,最后花光了带下楼仅有的50元钱,剩下3块,才一步三晃的往回走。
正当他头脑发昏的走到一处僻静处时,一个女人突然出现拦住了他。
这个女人正是死者邹某。
邹某本来就是这一片的站街女,看着杨某一个人醉醺醺的样子,立刻贴了上来,对着杨某耳边说了句:“靓仔,来玩呀?”
杨某喝太多酒根本就是发懵的状态,压根没听清有人和自己说话说了啥,只是一心想回去睡觉。
邹某见杨某没回答自己但是也没有拒绝,于是就干脆扶着往自己接客的小屋走去。
而杨某则迷迷糊糊的只觉得有人扶着自己往前走,还一心以为是回宿舍的路。
到了邹某的小屋,邹某把杨某放到床上,也没谈钱,或许也觉得自己是趁着人喝醉拉进来的,万一煮熟的鸭子飞了怎么办?
于是便想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再找杨某要钱,所以邹某直接就把杨某的衣服脱了。
未经人事的杨某就这样半梦半醒的和已经40多岁的女人发生了关系,到最后,杨某的酒已经醒了大半,看着都能当自己妈的女人,想起刚才她在自己身上做的事情,只觉得作呕。
他不是自愿的,这是他唯一确认的事情,想着自己还是第一次,对方都这么老了,本来就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是被侮辱了,可万万没想到邹某提起裤子竟然还和他要钱!
杨某一瞬间血上脑门!这简直是杀人诛心,奇耻大辱啊!侮辱了他还和他要钱!看着邹某那一脸得逞后的不耐烦,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杨某本来就被酒精影响,现在更是被怒气冲昏头脑,掏出身上的刀就捅在邹某身上。
邹某眼看杨某失去理智,第一时间想冲出门呼救,可杨某见状想的是,如果她出去喊人,他就毁了,一辈子都毁了。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几步上前阻止了邹某,随后就是接连数刀再次捅在邹某身上。
直到看着邹某倒在血泊里再没了声息。
主动自首
听到杨某说了他犯案的经过,杨某的父母已承受不住打击痛哭不已。
当听到杨某想投案自首后,杨某的父母都面色复杂,一方面他们知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可一方面,他们不想看到自己的亲生儿子遭受惩罚,他们甚至还想要把杨某给藏起来。
最后,还是杨某的姑姑保留着最后的理智,陪着杨某来到了派出所投案。
警察看到杨某后迅速带走了他,也和杨某的姑姑确认了,杨某确实涉及一起谋杀案,是重大犯罪嫌疑人。
这时杨某的姑姑才真的相信这一切竟然是真的。
其实在案发第二天,也就是杨某刚失踪的时候,警察局就接到了报案,邹某身中数刀而亡,警察勘察现场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一个男子。
随即也确认了邹某的身份是一名从事违法性服务工作者,所以警察怀疑,杀人的是邹某当晚的“客人”,两人或因嫖资问题导致冲突,进而发生惨剧。
随后,警察又提取了邹某房间的指纹,DNA等证据,进行排查,因为是激情犯罪,杨某也没有任何反侦查经验,所以现场非常清晰,警察想锁定犯罪嫌疑人很容易。
只是案发后杨某就失踪了,这才导致案子停滞不前。
2009年7月27日,这起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法庭上,杨某的辩护律师提出,邹某强行与杨某发生关系,系性别侵犯,是导致杨某反击最后致其死亡的诱因,所以杨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然而公诉方则认为杨某行为属于故意杀人,两方就性别侵害问题进行辩论。
最终杨某败诉,被判定为故意杀人,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尾声
但案件审理结束后,关于本案离奇的过程和最后的结果,舆论众说纷纭,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判决过重,少年才19岁,面对问题容易冲动,且邹某行为确实存在诱导侵犯的嫌疑。
也有人认为判决公正,邹某虽然是从事非法工作,但人命关天没有贵贱。
事实是,首先正当防卫是发生在正在发生侵害过程中产生的防卫行为,但杨某杀害邹某时,所谓的“侵害”行为早已结束,而后杨某持刀行凶充其量属于报复行为。
其次在邹某已经中刀后,准备逃跑时,杨某堵住邹某去路,在邹某没有武力反抗行为时依然选择对邹某连捅数刀,完全可以认定他有想致其死亡的意图。
而说杨某喝醉行凶,毫无理智,可以从轻处理的说法,法律也不能支持,因为喝酒行为是自己主观行为,法律没有任何关于醉酒行凶可以从轻处理条款。
法律是公正的,所以当面对任何不法侵害或矛盾时,务必要头脑清醒,不能冲动行事,否则只会害人害己。
春晓
这小子真是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笑谈
喝醉了还能干那事?
趁时光还在
大家老是这样说,我怎么没碰到这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