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有网友在社交媒体爆料称,自己的堂妹于11月21日晚被堂妹的前男友骗到民宿后折磨,男方曾用开水泼等方式折磨堂妹,导致其面部以及上半身严重烫伤。最后男方以为堂妹被折磨致死,才去报案。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热心网友蔡女士爆料称,她的堂妹和前男友分手已有几个月,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打过堂妹。男方以自杀相要挟将堂妹骗到外面,随后又骗到民宿中。
因为堂妹只有二十岁,没什么防备意识,一走进去就被男方绑起来了。之后他各种折磨我堂妹,打她、喂她吃安眠药等等。
11月23日凌晨四点左右,他又用开水烫堂妹,后来男方以为堂妹死掉了,才去找警察,11月23日早上七点多我妹才被送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蔡女士解释称,堂妹家里情况比较差,现在每天的医疗费是个天文数字,男方是安徽人,对方家属也不管了!家属现在的想法就是先不管后续事情如何发展,目前主要诉求是想凑点钱先给堂妹保命。
目前,厦门市后溪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案件正在处理,已将具体情况告知受害者家属,相关部门也已经在和女孩家属对接医药费相关事宜。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之前就打闹感情好,为什么一叫就去 ,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回差点要命!这种渣男 怎么还去招惹他 !
分手就不要在来往了,遇到自残的人更要小心,因为他对自己都能下手何况别人呢?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女孩找男友不要太随意,这就是典型的血的教训!分手了都不放过,严惩!
分手了就不要再来往了,什么自杀威胁管他去死,只要自己没有犯法就可以了!
更有不少网友呼吁:男子应该是故意杀人罪,让他把牢底坐穿,放出来也是危害社会!
那么,到底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涉事男子在分手之后,将被害女孩控制并拘禁在民宿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
首先,非法拘禁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同时,非法拘禁有违法和犯罪之分。
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这起案件中,男子在分手后,又以自杀为要挟,将自己的前女友骗到民宿里面,喂她吃安眠药,非法控制他人的自由,这是典型的拘禁行为。
之后,更是对其实施殴打、侮辱等一系列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害女孩身心健康,应该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2、涉事男子除了涉嫌非法拘禁之外,打骂甚至用开水烫被害女孩的行为,更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首先,从医院提供的诊断记录可以看出,被害女孩“体表10-19%烧伤,三度烫伤,二度烫伤等诊断字样。”根据人体伤情鉴定的有关标准,应该说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要么构成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对他进行数罪并罚),要么构成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
本案中,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涉事男子用开水烫被害女孩,实施系列殴打的行为,已经超越了非法拘禁行为,应该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
因此,本案中,笔者认为应当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追究涉事男子的法律责任,至少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涉事男子或者是他的家属应当赔偿被害女子各项经济损失!
首先,因为被害女孩目前伤情比较严重,正在住院治疗,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涉事男子方面也应该积极主动赔偿。
并且,正是因为涉事男子的系列施暴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同时,对于涉事男子来说,在之后的刑事案件中,他要想获得从宽处罚,就应该积极认错,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获得对方谅解!
最后,魔鬼在人间!提醒广大年轻人在谈恋爱时,不要和人品不端的人交往。吃喝嫖赌的人要远离。没有慈悲心的人要远离。父母不善良的人要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