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令人深思的案件,其实案件事身并不复杂,但是案件产生以及最后判决的过程却十分精彩,如同一部小说一般。今天上午,我看到一位法学教授、知名律师徐昕在朋友圈通报了一起“常德涉黑案”的消息。看完之后,我十分震惊,实在是没有想到我们的司法界在前期经过几年的教育整顿之后,仍然存在如此的乱象,其内容让人触目惊心。此律师发文称:常德涉黑案原涉黑组织、领导者第一、第二被告人唐珺瑶(女)、徐桂华(女)均获刑五年半,认定整个恶势力13年间非法获利4万零300元,堪称史上最寒碜的黑恶势力。除此之外,这位律师还通报了一个重要的情况产,那就是本案中存在大规模刑讯逼供,且致一人死亡,而涉及刑讯逼供罪的4名民警被告人,至今仍然取保在外。
不知道大家看到这个结果会想到什么,也许有的人认为是杀鸡用了宰牛刀,但事实并非如此。有资料显示,本案中被认定的“恶势力”唐珺瑶与年届七旬的徐桂华是两位民营企业家,两位老太太年轻时经营服装生意,经营餐馆和酒店,通过几十年的辛苦努力,两人积累了一定财富。从2008年12月起,唐珺瑶与徐桂华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购买了常德农产品大市场。当时这个市场问题非常多,时常发生人员上访现象,其中矛盾重重,经营困难。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扭转经经营秩序,本着解决矛盾、稳定市场、发展市场的大局,唐珺瑶与徐桂华投入大量资金开拓管理市场,经过两人的努力,逐步使市场逐步走入正轨。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正是以前积压的一些矛盾,最终让两人及公司很多人坠入了万丈深渊。
有人梳理本案的经过及结果,可以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一是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证,迅速抓获了唐珺瑶(女)、徐桂华(女)等20余名涉黑人员;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群众”的能量真大,一举报一个准,当地警方接举报后,就迅速将嫌犯抓获。如果说这是一起非常恶性的案件,这样的效率当然也算正常,但是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我们接着往下看。
二是常德市扫黑办、常德市纪委、常德监察委、常德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公开征集上述20余人的犯罪线索;当然,这种联合发文的情况很常见,通常是对一些罪大恶极,且恶行累累的黑恶势力采取的一种常规手法。如果说本案的嫌疑人确实属于这样的情况,那无可厚非,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嫌疑人并没有多么严重的罪行,甚至不构成黑社会的性质,这种不太慎重的联合发文行为就值得让人深思了。到底是什么力量在促进这些部门统一步调,能够提前定调?而且事后法院经过审理,这起案件根本不构成涉黑。
三是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嫌疑犯们遭到大规模刑讯逼供,最终导致一人死亡。我们说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审讯还能进行么?当地是不是应该回避一下了?因为这个刑讯逼供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大规模的。如果说其中有一两个顽固分子,惹得办案人员心情不爽,由于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从而发生了刑讯逼供的现象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啊,而是发生了大规模的刑讯逼供,也就是说必须给你审出一个结果来,不然的话这事是肯定结束不了。我们可以猜想,如果没一个有力的组织者,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估计这样的现象不太可能发生了。
四是嫌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聘请了知名的法学教授、律师带领10人团队辩护。最终多名民警被以刑讯逼供罪立案,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虽然早已经被立案,但是迟迟没有提起公诉。截止本案判决完毕之后,那些在审理过程中因刑讯逼供被立案的民警们仍取保在外。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是检察院忘记这件事情了,还是有意往后拖延呢?如果说忘记了不可能,因为当事人以及律师都会时刻提醒他们,但是却没有什么回应。反而检察院的精力一直都在处理当事人涉黑涉恶的案件上,也就是说,两位民营企业家以及涉案人员被刑讯逼供并不重要,而是把两位民营企业家以及涉案人员定罪才最重要。
五是检察院起诉两位民营企业家以及涉案人员涉黑,但是经法院认真核查相关证据后,基本上排除了全部涉黑综合笔录。在此情况下,眼见涉黑罪名肯定是不成立了,于是当地检察院变更起诉,指控两位民营企业家以及涉案人员系当地恶势力。当然,其实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因为案情的原因,如果达不到相关标准,是可以从涉黑变更为涉恶的,虽然说性质不一样,刑期差别也很大,但是唯一不变的都是刑事犯罪,都要面临牢狱之灾。
六是当地法院在排除涉黑的基础之上,又排除了检察院指控的诈骗以及两起寻衅滋事案件,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最终认定认定以唐珺瑶、徐桂华两个老太太为首的整个恶势力在长达13年间非法获利4万零300元,因而唐珺瑶、徐桂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看到这个结果,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想,也许是大家认为这个法官搞错了。其实并非如此,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这个主审法官面临了多么巨大的压力,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做出了这样充满善意的判决。对于这个法官,我发自内心的敬佩,他在保证法律基本公平的基础上,不得不屈从于一些压力,虽然最后判处了五年半,但是他既没有违心判决两个老太太涉黑,还主动取消了很多罪名。
同为法律机关,我相信检察院的法律水平并不比法院的水平差,但是为何同一个案件最后的差异如此之大呢?在很多网友看来,当地检察院是主动作为,是想要真办、大办、重办,因为定性为涉黑起步就是七年以上。但是他们却没有想过,我们的这位主审法官虽然屈从了,但是他却保留了最起码的正义与良知。不仅没有按照检察院的意思将案件定性为涉黑,还排除了诈骗和两起寻衅滋事,在减轻当事人的刑罚的同时,也维护了法律最起码的尊严。同时,这位法官也以自己的方式,向世人展现了本案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中的大量荒谬之处,引发人们的深思。
或者在大家看来,这个以民营企业家唐珺瑶、徐桂华为首的“黑恶势力”或许是历史上最寒碜的黑恶势力了,整个13年啊,非法所得居然只有4万零300元,也就是说平均一天他们通过作恶,能够有八块五毛钱的收入,或许这八块五能够买上一碗面,可以分给这几十个人吃了。我想如果我们的当前的一些社会上的黑恶势力都是这样的收入,估计他们可以列入廉洁黑恶势力的模范了。也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当地的侦查部门、检察部门想尽了各种办法,最终刑只能证明这两位民营企业家13年只有4万零300元是非法所得。但是尽管如此,他们却要坚持到底,并坚持要把他们以涉黑涉恶为罪名起诉,以彰显他们以及“法律”的威力。
也正因为此案的原因,让我再一次联想到不久之前的另一起案件。那是去年在公安部的周密部署下,安徽警方跨省执法,调动大批警力一举捣毁了“催收巨头”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除此之外湖南众诚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湖南华威金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诚普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也相继被查。其实对于这种跨省抓捕的行为,很多人都非常反感,但是对安徽警方的此次跨省抓捕,全国大多数老百姓都拍手称快。有的人也非常疑惑,当地的警方干嘛去了?而且多次行动均是开始的时候才与当地沟通,并没有提前通报,更没有主动让当地警方参与。这种现象不得不引发网友的无限联想,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查处之后,这个“催收巨头”湖南永雄居然还堂而皇之的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告全体员工书》,强烈反对由安徽警方侦查,而是主动要求由当地湖南警侦查此案。
网上有不少网友认为本文开头的这起案件的主导人是检察院,也就是说正是由于一些检察人员的问题,才会导致出现这种非常可笑的司法裁决结果,当然这种观点我们绝不否认。但是我们更要看到的是,其实这整个一个案件的问题,检察院即便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其他单位的深度配合,那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我们更要看到的是当地检察院以及其他相关利害相关的单位,只有大家密切协同,共同努力,才能够造成这样可笑的结果。但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没想到最后环节的法官是一个硬骨头,更没有想到这个法官的对法律的敬畏和良知要远大于自身所受到的压力,所以才会出现最后至少能够让人感到一丝欣慰的东西。
不管如何,看到这样的案件,这样的结果,我的心里非常的难过。我甚至都搞不清到底应该认定哪些人是黑恶势力了,但是我始终相信所有的罪都不会随风消散,都会随着网络的蔓延传播到每个角落,传播到每一个人的心里。事实自有定论,是非黑白也并不是一个两个人说了算,不但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还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我也希望国家最高检相关领导们能够看到这起案件,更能够看到这起案件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争议。总之一句话,我希望所有的罪都受到应有的惩罚,还全国老百姓心中一片温暖。
荒唐
小区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太,一天能挣30元,这个老太太比那个搞黑恶势力的老太太聪明。
混淆视听。黑恶势力不以财产定性,哪怕一分钱收入没有,只要是比较固定的团伙,长期滋扰影响普通百姓的生活,或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给他人人身财产带来危害,也可以定为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