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33岁的“好心人”捡了个精分女硕士当“老婆”

愚公不移山 2024-12-11 23:02:36

01 山西女硕士走失13年

山西女硕士走失13年,志愿者报案后,警方仅用一天就找到了其家属。这一高效的寻人过程令人惊叹!

就像电视剧开场不久就收尾了,观众还没反应过来,只能自行脑补一些剧情暗线和过程走向。

要看完整的故事,只需将“警情通报”中的关键词串联起来就可以了,不信你试着读一遍:女硕士、精神异常、村民张某带其回家并育有子女、经核查对比并与女子父亲取得联系,故事完。

浮出水面的剧情并不复杂,但留下的后劲却异常猛烈,引得网友大骂“吃人”,很少有和事佬站出来说话。

寻人成功,亲人团聚,是“喜事”一件,难道还有“反转”吗?

适应了网络节奏的看客,对任何“反转”都能泰然看之,反而对一马平川的结局不习惯,于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又有了新的看点。

新看点1:“收留”是不是“真收留”?

新看点2: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构不构成强奸罪?

新看点3:穷人娶妻难,就该“捡”妻吗?

新看点4:张家说这些年给女子照顾得很好,女子嫂子质问“为什么常年饥饿,严重营养不良?”各执一词的双方,谁在说谎?

看点不一一列举,大家积累的怒气,基本上都可以围绕“穷娶之殇与精神病人的人权”来展开。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写在《社会契约论》开篇中的话语。就算不去深究社会契约、公共意识与人性善良,只谈自由与枷锁,也能看出患有精神疾病的女硕士卜女士被困在了命运里,长达13年。

02 “收留”故事的两面

故事的A面:

13年前,卜女士突然从家中出走,从此没了音讯。在此前,她因攻读博士那年,身份证过期导致错失报考时机,这个突然的打击,让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家人没放弃治疗,她却走丢了。

13年后,卜女士的老父亲看着失散多年的女儿,泪如雨下,她一把把他推开,说:看啥啊看!直到父亲拿出她当年读书时戴的一副眼镜,她才没那么抗拒。

亲人相见不相识!世间悲哀之一。

故事的B面:

同样是13年前,“好心村民”张某将卜女士带回了家中,两个人“生活”在一起。

13年后的今天,两人育有两个子女,大的12岁,小的4岁,成绩数一数二。也有传闻生有6个小孩,两死,两卖,两个抚养,两家人没有讨论过,通报也没提过,就不往事件更恶处去想。

张某,一条腿瘸,一只眼失明,是农村典型的难娶媳妇的那类人。

卜女士,首先她是位女性,女性就能生育,就能传宗接代;其次,她患有精神病。

一个典型的弱者坑害弱者的事件就这样诞生了!

从动机来说,张某是在同村人郭某发现卜女士后,过了数日才将精神表现异常的卜女士带回家,为何是过了数日?盲猜是在观察,观察女子患病程度,观察有没有人找来,同时自己也在瞻前顾后。作为一个思想正常的人,肯定是知道一个男子“收留”一个走失在外的女性,是容易引起纠纷的。

一般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惹不起人,也不敢惹人。

张某的侄女曾亲口说:“我二叔正好没老婆,俩人就走到了一块。”多么顺理成章,多么水到渠成,我想这就是赤裸裸的动机,也是赤裸裸的人性。但合理吗,能经得起道德审判吗?要是遇到地铁判官或民间包青天,反手一巴掌都是轻的。

03 蓄谋的私欲与弱者的生存

像张某这样的人,你要说他“坏”吗?从所处的环境和性格来讲,连“坏”都谈不上,用罪大恶极这样的词都是一种夸张和浪费。从张某在认亲的饭桌上,给卜女士的父亲敬酒,还喊“爸爸”,至少证明他这个人不是骨子里的“恶魔”。

他更多的是侥幸和不自知。“捡”来了一个精神病人,不当作“媳妇”,难道他会只管饭,好吃好喝供着吗?就算不是张某,同样认知水平和处境的王某、李某,会更仁善吗?

从遇见张某,卜女士的命运,就注定了。

我看有评论说“牛郎就是强行把织女留了下来。”卜女士被找到的和顺县,是中国牛郎织女文化之乡,牛郎偷织女衣服,强行把织女留了下来,用现代思想来看,就是一种趁人之危。抛去开玩笑的成分,张某难道不是典型的趁人之危吗?还有同在一个村里,他没有帮凶吗?

那么,卜女士在张家日子过得如何?

张家想来医院看望时,一开口就是“这些年把花花(卜女士)照顾得很好”。却在这13年里,没有带卜女士去做过任何治疗。原因多半出在“穷”上。(在这里,我不带任何鄙视的视角,只是就事论事。)

因为“穷”,没有多余的钱财带卜女士去治疗,这是物质条件使然;因为“穷”,生活就是得过且过,这是思想造就的。甚至会不会有另外的心思,治好了怕她跑了?不治,人就一直浑浑噩噩的留在家里。

但是,卜女士被找到时,头发像鸡窝,因为常年饥饿,腿都站不直,又怎么解释?

04 精神病患者的无辜与无助

想简单聊聊一些精神病患者的生存状况。

看3个其他案例:

农民好心收留了精神病女,与她同居13年育有4孩。这位农民在村民口中也是为人老实。

老汉称自己在66岁时好心收留了19岁的妻子。

一男子以请吃饭为由,竟将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骗回家强奸!

古代,娶不上媳妇,为传宗接代,有典妻、童养媳的做法,有违人伦。现在,很多人把目标放在了精神病患者、流浪女身上,是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极大侵害。行为扭曲错乱,还要自诩“好心人”,真有点恶心人!

希望更多精神病患者能得到友好对待,就算走失了,也不要成为现实版的《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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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不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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