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口含夹带重金属涉案550万被判13年,网友:给领导背锅了?

爱普发何吕 2025-02-14 17:21:25

江苏苏州,一叉车工人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里开采的贵金属矿石,放在嘴巴里躲避安检,仅仅三四个月就偷了价值550万的贵金属!他在得到巨款后开豪车,大额借款给他人,才案发!

据介绍,陈某是苏州一家处理贵金属矿块企业的叉车司机。这些矿块虽然外表普通,但其中含有的贵金属却价值连城。

陈某的工作本是将矿块运输到指定地点,由下一工序的人员处理。然而,他却在工作中发现了“商机”。

他将一些比较小的矿块,直接含在嘴里通过安检,或藏在叉车驾驶位下面的底座里面,在短短三四个月内,陈某就偷走了公司价值550余万元的贵金属。

得手后,这些矿块被陈某迅速销赃,他购买豪车、大额借款给他人的行为引起了公司和警方的注意。

在评论区中,马上有热心网友留言:我们公司是加工成品黄金提纯的,每次下班安检都要张开嘴巴扫描全身。入职要无犯罪证明记录!

也有好多热心网友对案情作出了质疑:三四个月内,平均下来一天要偷五六万,嘴里含着纯金出来的?

这矿石含金量这么高吗?不会是损失了两万公司领导硬说他损失了550万!

也有不少网友留言调侃:绝对不止他一个人,只是他暴露了!领导说,终于是时候让你小子给我背锅了!领导说,天祝我也,账目上亏的都可以填上了。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陈某涉嫌盗窃的金额550万到底是怎么确定的?是公司随便报的吗?还是通过其他方式确定?

首先,对于嫌疑人陈某涉案金额高达550万,不少网友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还有不少网友提出了详细的分析:

铑的价格为1210元/克,550万就是5500000/1210=4545.454545克,而铑矿的含量一般是10克以内/吨,按10克算,4545克/10克每吨=454.5吨!

也就是说,陈某用嘴含了454吨矿石,按4个月120天,454/120=3.78吨/天。陈某是修过仙,嘴里有异空间!有这本事还需要偷金属吗?

随后,更是有不少网友猜测:上述分析,瞬间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劫匪打劫银行200万,银行报警,被打劫5000万!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案件中,警方除了锁定嫌疑人之外,还要尽快明确涉案价值,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因此,案件真相很有可能是这样的,陈某作为公司的司机,利用职务来便利,将体积较小的矿石含在嘴里带出,还有些则是将其放在叉车的底座下面偷运出来。

另外,上述提到的“10克/吨”的比例,这指的是按整个矿区所有矿石来计算的平均含铑量,并非是每一小块矿石的含铑比例。很明显,陈某是个懂行的人,他专门挑选含铑量高的小矿石下手盗窃!

而事实上,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事实也基本上符合上述推理,陈某工作期间,趁人不备,采用口含、夹带等方式(除了有口含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比如说夹带,),多次窃取钯、铑、铂贵金属合金块(包括其他贵金属),涉案价值550余万元。

2、陈某获刑有期徒刑13年罪有应得!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本案中,陈某涉嫌盗窃的金额达到550万,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按照上述标准,至少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因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3、陈某还需要赔偿单位的各项经济损失!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1条也明确,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中下列判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追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因此,本案中,陈某终将为自己的小聪明买单,付出沉重代价!因为自己的贪欲,除了接下来要坐13年班房之外,他所获得的550万也要及时退赔、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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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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