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享有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自由不是没边界的,自由不能够超过法律的界限,法律的权威不容玷污,任何人触碰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人能够逍遥法外,就像我们接下来要讲到的这位男子一样。年过四十,却凭借一己之力在短短三年内祸害十多名少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不务正业的男人
钱某四十多岁了,是江苏本地人,他家境贫寒,出生在落后的小山村里,没有接受过太高的教育,文化水平低,学历水平也低。
虽然出身不好,但是父母双手对钱某十分宠爱,父母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自然是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摘月亮,这也充钱了,钱某不思进取,无法无边的性子。
辍学之后的钱某就一直游手好闲地待在家里啃老,附近十里八乡的姑娘都知道,钱某不思进取,家境贫寒,没人愿意跟他过日子,所以钱某一直讨不到老婆。
虽然他一事无成,但是钱某从不缺乏迷之自信,干着最底层的工作,却依旧自信地幻想着自己某一天能够发财暴富,走上人生巅峰。
浑浑噩噩的钱某走完了自己的大半生才发现,再这么荒废下去不是办法,于是他辞别父母背上行囊,来到了浙江这个寸土寸金的大城市里打拼。
没什么出路的,他干的也都是最底层最辛苦的工作,钱某不满足于现有的微薄的工资,在心里计划着一个更大的发财路子,他认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不比那些企业家大老板差,只是苦于没有出路和机会。
要发财的最简单的办法都是和法律沾边的,钱某决定铤而走险实施诈骗,诈骗对象就以离婚的妇女为主,他觉得,这些少妇情感空虚,自己可以抓住机会,趁虚而入,好好敲诈一笔。
他首要的下手目标就是小超市的老板娘,对方离异已久,单身多年,钱某很快就和她拉近了关系,两人顺利交往,随后,钱某就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他将自己包装成企业家,并告诉老板娘,自己的公司出现了问题,需要资金进行周转,老板娘不疑有他,当时就拿出8万块钱,帮助钱某渡过难关。
得手之后,这钱自然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钱某迅速消失,删除了老板娘的联系方式,单纯的老板娘,这才意识到可能被诈骗了,慌慌张张地报了警。
十余名少妇受害
钱某辗转多地实施自己的诈骗行为,诈骗对象大都是离异的少妇,各种包装自己的人设博取那些妇女的信任,短短3年内,诈骗了10余个少妇,令人奇怪的是,那些被诈骗的妇女没有一个选择报警,直到遇到了金某,钱某才算是阴沟里翻了船,最终落入法网。
金某是一家水果店的老板,生育有一个儿子,年过半百却风韵犹存,容貌娇美又富贵阔绰,一下子就让钱某给相中了。
在钱某的猛烈追求下,金某很快就和他走在了一起,两人开始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共同规划未来,金某本来不想再婚,是钱某给了她第二次婚姻的信心和勇气,钱某对金某百依百顺,无微不至,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让金某找回了初恋的感觉。
一段时间后,金某对钱某信任无比,见时候到了,钱某就开始自己的诈骗计划,他骗金某自己可以帮她以最低价购房,如果金某愿意的话,此事可以交给自己全权办理。
金某高兴不已,没多想就把自己70多万存款转给了钱某,委托他以最低价为自己购一套房,钱已经到手了,钱某的目的彻底达到,就开始故技重施,彻底消失了。
金某一开始还以为钱某发生了什么意外,在家里急得坐立不安,后来知道钱某居住的“别墅”真正主人出现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骗局,冷静下来后,她毫不犹豫地报了警。
这一次,警方快速出动全程追捕钱某,最终成功逮到人,将其带回了警局,让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小编观点:
发财致富的道路有千万条,可钱某偏偏选择了诈骗这条道路,最终是害人害己,让自己的余生买单,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这些不义之财终究不属于钱某所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千万不能要,要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