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民给自己做棺材,被罚54000,怒道:信不信我现在就躺进去

历史有小狼 2025-04-12 01:36:37

老张的“百年大计”

在辽宁的一片乡土之上,年届七旬的张大爷与他的老伴,已携手走过了大半生的风雨。随着年岁的增长,张大爷明显感觉到身体机能的衰退,他们的子女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地打拼,倘若老两口某一天突遭意外或是罹患重病,远方的孩子们能否及时赶回身边,实难预料。这种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促使张大爷开始为自己和老伴的“身后事”进行提前规划。

在张大爷看来,当生命走向终结,拥有一副合适的棺木,是得以安息的重要前提,是完成人生最后一件大事不可或缺的环节。面对市面上出售的棺材,张大爷首先考虑的是经济成本。成品棺材的价格普遍不低,对于依靠土地、生活节俭的老两口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其次,张大爷内心深处存有一种朴素的执念,他觉得外购的棺材总不如自己亲手打造的来得实在、放心。恰好,张大爷年轻时为了补贴家用,曾跟随一位木匠师傅学习过一些基本的木工技艺。虽然多年未曾操练,谈不上技艺精湛,但应付打造棺木这种结构相对固定的木工活,他自觉尚有几分把握。

于是,“自给自足”、亲手为自己和老伴打造“百年之居”的想法便在他心中逐渐清晰并坚定下来。打定主意后,张大爷没有耽搁,他亲自前往了附近的木材市场。面对种类繁多的木材,他进行了一番打听和比较。他了解到,像阴沉木、楠木等材质,因其质地坚硬、耐腐蚀性强,确实是制作棺木的上佳之选,能够更好地抵御土壤的侵蚀,长久保存。

这些优质木材的价格也相应高昂,这与张大爷力求经济实惠、不想在身后事上铺张浪费的初衷相悖。经过反复权衡,他最终选择了一些价格更为亲民、材质也尚可的普通木头。将精心挑选的木料运回家中后,张大爷便利用农闲的间隙,在自家的院落里正式开始了他的“百年大计”。

毕竟年事已高,精力不比壮年,加之日常还需要处理田地里的农活,张大爷的制作进度并不快。从2019年选定木料、正式动工算起,时间悄然滑过,将近一年的光阴投入其中,到2020年的时候,两口棺材的大致轮廓才基本完成。即便如此,后续还有诸如打磨、上漆、绘制寓意吉祥的花纹等多道繁琐的工序等待他去完成。

麻烦上门——“污染环境”的举报

张大爷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他的棺材制作计划,生活平静而规律,重心围绕着农事与这项特殊的“工程”。这份宁静在2020年的某一天被不期而至的外部干预所打破。

那天,,院门被人“砰砰砰”地敲响了。张大爷打开门,发现门口站着几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对方表明了身份和来意,告知张大爷,他们接到了关于他家“污染环境”的举报,特此前来调查核实情况。

工作人员进入院子后,他们的目光很快就落在了院中堆放的木料、木屑以及那两口已初具规模的棺材上,这些物品成为了他们调查的焦点。工作人员便开始向张大爷详细询问制作棺材的整个情况,包括起因、目的、过程以及材料来源等。

在张大爷看来,他已经将自己制作棺材的缘由和过程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认为工作人员在了解了这完全是出于个人准备后事的目的后,理应能够理解并认可他这种符合传统习俗的行为。

接下来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却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工作人员在听完了他的陈述,式向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必须立即停止棺材的制作活动,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将已经制作了近一年、初具雏形的这两口棺材自行销毁处理。同时,工作人员还警告他,如果拒不执行这些要求,他将面临行政罚款的处罚。

他无法理解,自己遵从祖辈流传下来的习俗,在自家院子里为自己准备后事,怎么就变成了需要被处罚的“错误”行为?他当即表达了激烈的反对。他提高了音量,言辞中充满了不解和抗拒,甚至激动地表示,如果非要逼他销毁棺材,他宁愿现在就躺进去以示抗议。

面对情绪激动、态度坚决的张大爷,工作人员的劝说和解释工作显得异常困难。他们试图说明相关的政策法规,但张大爷沉浸在自己的逻辑和情感中,认为对方的要求蛮横无理,是对他个人事务的粗暴干涉。双方的沟通陷入了僵局,张大爷坚决拒绝配合停止制作和销毁棺材的要求。

天价罚单——五万四千块从何而来?

僵持局面未能化解,随之而来的是一份正式的罚款通知单,而罚单上载明的罚款金额,更是让张大斤大为震惊,甚至可以说是难以置信。通知单上明确写着,拟对其处以5.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张大爷的情绪再次被点燃,他无法理解自己究竟犯下了何等严重的“罪过”,以至于要承担如此高额的罚款。他反复质问,自己既没有杀人放火,也没有坑蒙拐骗,仅仅是在自家院落里,为自己和老伴百年之后准备两口棺材,这样一件在他看来天经地义、合乎传统的事情,怎么会招致高达五万多元的处罚?

相关部门做出此处罚决定的主要理由,似乎是基于环境污染的举报以及对《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引用。处罚的依据包括:张大爷在家制作棺材的行为,“未经过任何有关部门审批和登记”,这可能指向了某种形式的生产许可或备案要求;同时,更关键的理由是,“在制作时也没有安装任何污染防治的设施,或者采取措施防止棺材制作过程中造成周围环境污染”。

此外,资料还引用了《殡葬管理条例》中的条款:“殡葬用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殡葬用品,并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消毒。”执法部门可能试图将此条款类推适用于张大爷的行为,认为其制作棺材也应遵守类似的管理规范。

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后果是什么?

当一个人像张大爷这样,收到了行政机关(比如负责环境管理或者市场监管的部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要求他做某件事(比如缴纳罚款、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章建筑等),但他就是不履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法律可不是一张白纸,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尤其是这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处罚,是有后续保障措施的。这个保障措施,用法律术语来说,叫做“行政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就是你不主动履行义务,那国家就要采取强制手段,逼着你履行。

具体到张大爷可能面临的情况,这个“强制执行”主要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路,是由做出处罚决定的那个行政机关自己来执行。但这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自己动手。比如,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数额通常较小),或者需要查封、扣押财物的,或者是需要立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比如拆个违章小棚子之类的。

对于像张大爷收到的这种数额不小的罚款(五万四千块),一般来说,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是不能直接强制划扣他银行存款或者变卖他家东西来抵罚款的。既然行政机关自己通常不能直接强制收这笔罚款,就得走第二条路,也是最常见的一条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行政机关得等张大爷履行义务的法定期限过了(比如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如果期限到了,张大爷还是没交钱,也没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是去上一级机关或者法院告状,要求撤销这个处罚决定),那行政机关就得先进行“催告”。

如果催告之后,张大爷仍然无动于衷,那行政机关就可以整理好材料,正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了。这些材料里得包括原来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凭证(证明张大爷确实收到了决定书)、催告书及送达凭证、张大爷没有按期履行的证明,以及法院需要的其他文件。

法院的手段可就多了,而且效力更强。比如,可以直接查询、冻结甚至划拨张大爷名下的银行存款;如果存款不够,可以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他名下的其他财产,比如家里的电视、农机具,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连房子、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能被处置(当然,会保留他和家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费用);如果他有固定收入,法院还可以通知他的单位直接扣工资。更厉害的是,法院可以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

至于那个销毁棺材的要求,如果也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同样可以采取措施。比如,组织人员直接上门,强制把棺材搬走并销毁,这叫“直接强制执行”;或者,法院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比如专门的拆解公司)来完成销毁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最终还得由张大爷承担,这叫“代履行”。

参考资料:[1]雷磊,黄顺利.法律规范性的概念重构:一种可辩护的指引[J].江海学刊,2025(1):176-18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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