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跟上司保持不正当关系5年,一次,2人在车内亲热时,因意见不同发生争执。女子受伤,称要告发对方,上司担心关系泄露,赔偿女子10000元和解。不料,女子收了钱,又报警说遭到上司殴打,最终,双方的下场是这样。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信息来源:四川观察——《女子拒绝镇干部发生关系被打?威海市官方通报》20204-8-7) 有的人,在日子过的太顺时,就想找点刺激,中年的刘女士就冒出了这样的想法,因为事业顺利,家庭美满,丈夫疼爱,刘女士每天基本都没有什么太大的烦恼。 因为这样的生活,导致她三十好几,即将迈入四十的门槛,却依旧活力满满,温柔可人,不认识的人一看到她,还以为对方刚三十而已。
但有句话说得好,太容易得到满足往往更不知道珍惜,刘女士的丈夫对她很好,结婚多年却依旧把她当小女孩宠,可因为工作忙碌,经常不在家,要么就是加班加点,刘女士都熟睡过去了,他才到家。 加上因为性格较为木讷,是被动的一方,久而久之,刘女士感觉到累了,丈夫不在家陪着自己就算,可大部分都是靠自己主动去沟通,这让她有些厌倦。 与之相反,刘女士的领导唐某就风趣多了,虽然是她的上司,但没有领导的架子,经常都能跟她聊到一块去,在这样的比较之下,刘女士渐渐将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唐某身上。 长久的相处下来,没想到两人竟都看上了眼,哪怕都是有家庭的人,可也还是按捺不住想靠近的心,当两人将暧昧发展为地下恋情时,这种偷偷摸摸,在别人眼皮子底下的刺激感,让他们都意犹未尽。 因为就是上下级关系,两人在外都隐藏的很好,甚至还经常利用职务之便,一起外出办公,说是出差,但其实也就是换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城市好好玩一下。 既然都有了地下恋情,那两人自然也就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也在他们的隐瞒下,相安无事的度过了好几年,虽然都是有一定岁数的人,但恋爱时的甜言蜜语两人也不会避讳。
刘女士就经常被唐某哄得心花怒放,渐渐,她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个有夫之妇,认为自己跟唐某才是真爱,也随着交往的越久,她也越来越不满意和唐某的“保持关系”,希望对方能对自己更好一点。 可她的小性子,或许对于刚交往时,唐某还是挺受用的,但渐渐他对刘女士的耐心越来越少,想着这只是情人关系,没必要弄得这么黏糊,于是看到对方发出的邀请时,都是看心情回复。 相比一开始的热情,现在的冷淡,让刘女士有些受不住,她认为对方是玩腻了自己,就决定当断则断,省的弄得不开心,可唐某对她还是有些不舍得,拉锯之间,两人争论了无数次。 一次,当两人驾车到一个较为偏僻的地方兜风时,两人因为意见不合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刘女士脸部受伤,感受着身上的疼痛,她真正意识到了对方的心狠,居然说打就打。 于是说要将他们的关系说出去,你敢打我,我就让你也不好过,唐某不想让这件事影响到自己的形象,于是给了一万块当做封口费,表示拿了这笔钱,他们之间就一笔勾销,重新回到上下级关系。 因为对方的出手,刘女士也对唐某死心,算是默认对方提出的要求,拿过钱后就径直回了家,可冷静下来后却觉得越想越生气,或许是出于怨恨,又或者是想给对方添堵。
之后她跑到派出所报案,说唐某见色起意,要强行与她发生关系,自己不同意,就遭到了对方的殴打,警方接到报案后,将被告人唐某找了过来,询问他情况。 面对这样的“诬陷”,唐某十分气愤,说好了不公布这件事,没想到竟然还跑到警局报案,事已至此,唐某只能交代一切,但他否认强迫对方,刘女士脸上有伤,是事发当天他们发生了争执,对方先动的手,他为了防御才不小心弄到对方。 双方各有各的说法,也因为都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不了唐某有强迫刘女士的行为,也证明不了刘女士脸上的伤就是唐某打的,于是因提供不了有效证据,事实不清为由,判两人都不用承担责任。 尽管在法律上两人没有问题,但却因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双双受到处分,遭到撤职处理,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只能说他们都是咎由自取。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