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又叫“估值调整协议”,往往是需要融资的公司和风投机构双方签订,如果公司达成了投资人预先设定的财务指标,那么投资人向公司创始股东无偿转让一部分股权,相反,如果达不到预先设定的财务指标,创始股东须向投资人无偿转让一部分股权,或高价回购投资人的股权或赔偿投资人一大笔钱。对赌协议是期权的一种形式,核心是股权出让方(公司股东)和收购方(通常是风投机构)对公司未来估值的不同预期。近些年来的对赌案例,成功的案例较少,而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永乐电器陈晓与摩根斯坦利、鼎辉对赌失败输掉永乐电器;太子奶曾是97年“央视标王”,创始人李途纯和英联、摩根斯坦利、高盛三大投行对赌失败输掉太子奶;俏江南张兰和鼎辉对赌失败从而输掉俏江南;雷士照明吴长江和软银塞富、施耐德对赌失败被逼出雷士照明。
签对赌协议时,投资人可能会要求公司股东以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需要给对赌协议设定一个上限,一定要加上这样一句话“对赌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为限”,即使对赌失败,也可以有效保全家庭财产。总之对赌协议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皆大欢喜,用不好可能会导致创始人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企业家签对赌协议时,切莫贪心盲目追求高估值,而要谨慎承诺财务指标或上市时间,对公司未来业绩预估不要过于乐观,要给自己留条退路,充分考虑市场和经济大环境可能的变化;要综合比较多个投资人,选择愿意和企业实现双赢,而不是只考虑自己利益的投资人;尽可能在专业律师协助下,谨慎签署投资协议,争取有利于自己的条件,请专业律师为自己详细解释一些重要条款的法律意义和后果,防范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