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任毅因创作《知青之歌》被判死刑,许世友大怒:岂有此理

读史悦之 2024-11-04 08:57:34

“蓝蓝的天上,白云在飞翔,美丽的扬子江畔是我可爱的南京古城,我的家乡……”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这首《知青之歌》可以说在知青群体中广为流传。

知青们响应领袖号召,“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上山下乡,挥洒青春。

但远离家乡踏上陌生的土地,又如何不会产生思乡之情呢?这首歌自然而然的就在知青群体中火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首歌的创作者不但没有因为《知青之歌》获益,反而差点掉了脑袋……

《知青之歌》全名《南京知青之歌》,创作者叫做任毅,是是南京市五中66届高中毕业生。1968年12月,坐着卡车前往了江浦县(已撤销 现属南京市浦口区)插队。

因为任毅会弹吉他,1969年5月的一天,一个朋友主动提出:“现在工人有工人的歌,农民有农民的歌,我们知青为什么没有呢?要不任毅你写一首属于我们知青的歌吧。”

任毅用了一个晚上把歌给卸了出来,不过他并没敢把这首歌叫做“知青之歌”,毕竟这首歌所反映的情绪不太“积极向上”。

别的歌都是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奋发向上,他写的歌却满满的思乡之情。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他取的名字是《我的家乡》。

然而,出乎任毅预料的是,这首歌很快就在大江南北传唱开了。而且在传播过程中,名字也被改为了《知青之歌》。

也正是因为这首歌,给任毅带来了一场牢狱之灾。

这首歌创造出来三个月之后,任毅收到了一封来自城里的信。

信是一位叫做郑剑锋的同学写的,他身有残疾,所以没有下乡。此人没事的时候就捣鼓半导体玩。

玩着玩着玩出问题来了,他接收到了莫斯科广播电台的广播,只听里面传来了中文:

“中国知青朋友们,下面请听《中国知识青年之歌》……”

《南京知青之歌》——《知青之歌》——《中国知识青年之歌》,别看只是名字的变了,政治意义也跟着变了,更要命的是,这还是苏联人唱的。

当时中苏关系是什么样就不必过多赘述了。

任毅收到消息后吓傻了,第二天打开收音机确认这事是真的之后,整个人都傻眼了,心里一直惴惴不安。

任毅等了2个月没等来抓自己的人,不禁更慌了,想着干脆去自首算了。

于是,他主动跑去南,娃娃桥监狱,说自己就是《知青之歌》的创作者,你们抓我吧。

监狱接待人员像是在看傻子一般看着他:“这地方是你想来就能来的吗?没有上级指示怎么可能抓你,回去吧。”

回去之后,任毅还是不放心,主动写了检讨书提交了上去,将自己写歌、收听苏联电台的事全都给交代了。

然后,事情就闹大了。

1970年2月,《知青之歌》被判定为“反动黑歌”,任毅如愿以偿的进了娃娃桥监狱。

5月,南京方面认为任毅“长期收听敌台,散布反革命言论,编写反动黑歌《可爱的家乡》,流传甚广,危害极大,罪大恶极”,决定“判处任毅死刑,立即执行。”

当《关于现行反革命犯任毅的结案处理报告》被提交到江苏省革委会时,革委会负责人许世友看的气不打一处来:“怎么能因为人家写了首歌就判处死刑呢?简直是岂有此理!”

也正是因为许世友的这一句话保住了任毅的一条命,原先的“死刑”被改判成了十年有期徒刑。

1978年8月,建邺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重审,认为这首歌的确是错误的,但也只是小错:“小资产阶级情调比较浓厚,流露出消极情绪,某些措辞欠斟酌”。

只有这些问题的话,就不能认为是反动作品,更别说认定作者是现行反革命了。

于是,法院决定撤销原判决,并于次年1月4日正式宣判任毅“无罪释放”,给他在南宁安排工作。

这起特殊时期的特殊事件,就此正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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