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二十三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04-04 08:55:52

第一章 东汉、魏、晋时期的书法批评

第四节:汉、魏、西晋时期书法名家评价观念的探讨

二、"丰腴"与"清瘦"以及"力"与"韵"

人们评价书法优劣的标准并非只有"工巧"与"笔势”。"丰腴"与"清瘦","力透纸背"与"韵致悠长"同样成为重要的审美维度,它们反映了魏晋时期人们的审美价值取向。

卫恒在《四体书势》中曾评价道:"杜氏的字迹平稳安详,但字体略显清瘦。"韦诞则说:"杜氏的字极具骨力,然而笔画略显瘦削。相比之下,刘氏的书法则字体浓郁,结构巧妙,但有时略显不足。张芝则对其非常欣赏,并学习了其精髓,将技巧发挥到了极致,真可谓是草书之圣,无人能及。"

对于书法作品的"丰腴"与"清瘦",韦诞有着自己的见解。他认为杜度的书法稍显清瘦,而刘德升的书法则显得丰腴。韦诞并没有明确表示崇尚哪一种风格,但他最为推崇的是后来的张芝。在韦诞和卫恒看来,"丰腴"与"清瘦"并非最理想的状态,而是应该寻求一个平衡点。他们对张芝的草书评价极高,认为其已经达到了理想的境界。

从东汉到东晋,人们对于书法肥瘦问题的讨论是否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呢?虽然当时的人们没有明确的表述,但我们可以从相关文献和一些代表性书法家的影响力及走势来观察。从总体趋势来看,这一时期的书法有一种向清瘦方向发展的倾向。

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提到:"颍川的钟繇和同郡的胡昭都曾学习于刘德升。然而,胡昭的书法偏肥,而钟繇的书法则偏瘦。"《晋书》卷三九《荀勋传》也记载:"荀勋担任秘书监,与张华依照刘向的《别录》,整理记籍。又设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繇、胡昭的书法为典范。"从这两处记载可以看出,当时启蒙教育中,钟繇和胡昭的书法是法定的典范。

钟繇的书法后来成为法帖,甚至在王导向南方逃难时都要将其字帖随身携带,而胡昭的书法在西晋之后则鲜有人提及。其中除了政治影响力的因素外,也与"胡书肥、钟书瘦"的审美倾向有关。

从书法的历史来看,东汉至东晋这段时间内,书法一直在向瘦的方向变化。钟繇在当时被认为是瘦派的代表,然而在南朝人眼中,他的书法却显得肥硕。梁朝萧衍在《与陶隐居论书》中说:"钟繇的书法古意盎然,显得肥硕;而王献之的书法则清新瘦劲,更具现代感。"更何况比钟繇还要肥硕的胡昭的书法了。这种变化不仅反映了审美观念的演变,也体现了书法艺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在魏晋时期,书法的体态偏好明显倾向于瘦削。当时的社会审美观念中,瘦削被视为富有“精神”和“筋骨”的象征。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在他的《画天台山记》中提出了“画张天师瘦形而神气远”的观点,这进一步证明了当时造型艺术领域对瘦削风格的偏好。然而,这种“瘦”并非绝对,而是相对于其他风格而言的。

从汉末到东晋的书法作品,我们可以观察到一种明显的趋势:笔画逐渐变得瘦削。从汉朝的简牍行楷书,到锺繇的《戎路帖》、王羲之的《黄庭经》、王献之的《洛神赋十三行》等作品,都体现了这一特点。这种对“肥瘦”的观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了中国书法的审美观。盛唐时期的诗人杜甫的名言“书贵瘦硬方通神”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

在魏晋时期,关于“筋”“骨”“肉”的讨论同样重要。这些元素不仅与“肥瘦”相关,更关乎书法形质乃至精神意义的发掘。张怀瑾的《书断》中记载了卫瑾的话:“我得伯英之筋,恒得其骨,靖得其肉。”这段话也出现在南朝王僧虔的《论书》中,其中提到:“崔、杜之后,共推张芝,仲将谓之笔圣,伯玉得其筋,卫恒得其骨。”王僧虔的这番话在当时广为流传。卫瑾的评价实际上蕴含了对优劣的判断,即他与其子卫恒真正领悟了张芝草书的精髓,而索靖只是在外形上与之相似。尽管缺乏必要的书迹材料,我们无法确定卫瑾的评价是否准确,但当时人们对书法中“筋”“骨”的重视是毋庸置疑的。

在此之前,韦诞也曾评价杜度草书“杰有骨力”,这也涉及了“骨”的概念。这种评判反映出当时人们崇尚“筋骨”的审美追求。“筋骨”象征着生命力旺盛、坚强而持久。相比之下,笔画过多的书法作品则显得笨拙、迟滞,笨重感往往与缺乏生命力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因此这样的书法价值相对较低。

在历史的长河中,“筋”与“骨”的讨论逐渐从人物评价中脱颖而出,成为一种风尚。特别是在汉朝时期,骨相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汤用彤曾言:“汉代相人以筋骨。”这“筋”“骨”“肉”三字,源自人类对自身的深入探索。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身体,而身体则是由筋、骨、血、肉所构成。其中,筋与骨、肉是塑造人体框架的重要元素,它们的差异赋予了每个人独特的形态。

汉朝的人们通过观察个体的形态差异,来预测其命运,这便是骨相法的核心。在筋、骨、肉三者中,“骨”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司马迁曾明确指出:“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成败在于决断。”这不仅揭示了骨相与人的命运紧密相连,更突显了骨在人体中的核心地位。

王充、王符等人对于“骨相”“骨法”的论述更为深入。他们认为,人的骨相不仅与寿命、福祸、贵贱息息相关,更与个人的品行道德有着密切的关联。王充曾言:“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这表明,骨相不仅关乎命运,更关乎一个人的道德品性。

在东汉末年,人物节操备受重视的“清议”中,“骨”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精神意义。如“骨鲠”一词,常被用来赞美那些坚守正道、不屈不挠的人格。这使得“骨”在伦理道德上得到了高度的肯定。

进入曹魏时期,刘邵的《人物志》虽然将品行道德操守降为次要地位,强调人的才能、智慧、个性等首要因素,但这些仍与“骨”的问题紧密相连。刘邵在书中提到:“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怯之势在于筋,强弱之植在于骨。”这进一步印证了“骨”与人的各种特质之间的紧密关系。

由于“骨”的观念与人的自然生命、伦理道德、智慧、才能、个性等方面都紧密相连,它也自然而然地影响到了文艺理论。魏晋时期的文艺批评便沿用了汉朝以“筋骨”论人优劣的传统。而最初将“骨”以及“筋”的观念引入文艺理论的,正是当时的书法理论。这种引入不仅丰富了文艺理论的内涵,也为后世的艺术创作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在书法的评价体系中,“筋”“骨”“肉”等术语的运用,相较于“巧”“肥”“瘦”的要求而言,更具深度和内涵。这种评价的前提,是将书法视为一个充满生命和灵魂的艺术形式。正如东晋绘画理论中的“神”与“形”二分,这种划分方式同样具有潜在的联系。在书法中,“筋骨”代表生命内在的支持和生命力的保证,赋予作品坚韧和强盛的特质;而“肉”则代表外在的形态,主要展示作品的轮廓和形象。

“骨”这一概念在书法批评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之相关联的有“骨力”“骨势”“骨气”以及“风骨”等审美范畴。这些概念不仅涉及作品的形式美感,更触及了作品精神层面的价值。相比之下,“筋”这一概念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被淡化,其独立意义被“遒”所取代,如“遒劲”“遒迈”“遒拔”等。同时,“筋”还与“肉”的属性相结合,形成了如“道美”“道丽”“遒润”等审美标准。清朝书法家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明确指出:“字有果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这一阐释精准地把握了“筋骨”之美的核心要义。

在魏晋时期,“筋骨”之美被普遍推崇,对后世书法理论乃至整个文艺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魏晋时期的书法批评标准中,“筋骨”之美是一个与“工巧”并驾齐驱的重要标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对于“筋骨”“肥瘦”的讨论仍然局限于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内,即在相同的师法和书体中进行比较。随着时间的推移,“筋骨”“肥瘦”等概念逐渐演变成更为宽泛的审美范畴,为书法艺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文3108)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总编)

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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