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每个月是1万元,但是社保仅仅只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很显然你的工资是1万元,但是你的社保基数肯定不是1万元,如果说社保缴费基数是一个最低标准,那么就是你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甚至来说连5000块钱可能都不到。所以比起你真实的收入还是有一个较大的差距,这也不符合社保税改的一个明确要求。
其实这对于工作单位来讲是有好处的,因为这样做的话,它的用工成本会更低,在社保缴费方面,其实一个用工企业它的这个用工成本是非常高的,几乎占比都是在40%左右。因为我们想想看企业单位需要承担我们,社保缴费的绝大部分大概是2/3左右,我们个人承担一小部分1/3左右,但是你个人承担的这一小部分,其实也是从企业的用工成本当中支出的,所以说原则上来讲也是企业的用工成本。
那么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他一方面可能不能够降低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因为工资太低的话,员工就不愿意给他干了。所以说不能够降低员工的收入,怎么办呢?降低社保的缴费基数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因为既解决了员工收入保证比较高的一个问题,又解决了用工成本的问题,何乐而不为呢?这种情况实际上在民营企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单位当中是非常常见的。
他在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仅仅只缴纳其中的五险,并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更不会缴纳企业年金,那么这种情况下用工成本相对来说就会低很多,而且五险的缴费基数,还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缴纳的,那么可想而知就能够省下不少的钱来。但是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违反了社保税改的要求,也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实际上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但为什么有法律风险,企业单位还是会这样做呢?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在职员工他不愿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一旦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有的人可能会丢失工作,有的人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公司的排挤,无法晋升职务。那么出现这种问题,我相信是每一名员工都不愿意看到的,干脆吃个哑巴亏就不去追究这些事情了,只要能够在公司正常的做下去,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么对于大部分员工来讲,还是能够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但往往这样的做法就是,助长了企业的不正之分,那么我们想想看,每一个员工都没有按照全额的标准来缴纳社保,那么每一个员工将来退休以后,所获得的养老金,包括医保的待遇,包括各项待遇,收入都会是比较低的,实际上损失的还是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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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交社保应该让员工自由选择
不都这么干么?别瞎扯了~能开一万就是好单位了
深圳都是最低工资2360去邀纳社保,社保局也是只眼开只眼闭[并不简单]
主要是按最低工资标准交社保不违法!!
安心干着,你还想怎么样?你还敢辞职?
社保缴费企业占大头,不选最低基数难道选最高的?
公平公正无私:按照省级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为基数。
社保局失职
苏州4480交的社保
你的先能拿到1万再说别的
爽
深圳就是这样的
应该是按省级平均基数缴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