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广大退休老人来说,只要是你能够达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具备正常的退休条件,就能够去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而且养老金的待遇他只要是能够符合领取条件,能够顺利的去申请办理退休,都能够保证按时足额的发放养老金,并且能够终身制的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实际上近些年以来人社部门不断的在严查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情况,有以下这几种情形,可能或将遭遇养老金的停止发放,甚至要求退回,我们就来看看究竟是哪些情形。
第1类情形,老人去世后,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的情形
这种情形实际上还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一些作为家属,它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老人虽然去世了,但是我依然是可以多领到几个月的养老金,有些老人的养老金还是比较高,比如说每个月高达七八千块钱,如果说能够领取一年的时间,那么至少也能够领到7八万甚至更多的钱,所以说有很多家属都有这样的侥幸心理,这是因为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是每年进行一次认证,所以在认证结束以后,有至少几个月的空档期,可以继续领取退休金。
但是现在人社部门,进行严查这种情形如果一旦被查实,可能或将造成养老金退还的情形。因为我们如果冒领了,那么就是非法所得就不能够正常的领取,所以说将来可能退出,同时你还要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待遇,那么也许会影响到自己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的领取。很显然这是得不偿失的。
第2类情形,伪造档案,提前领取养老金的人
我们都知道,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它是根据档案年龄来确定法定退休年龄,有些人就故意将自己的档案年龄改大了一些,但实际上自己的真实年龄,远远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这种情况下也是属于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情形,一旦被查实,很有可能也会造成,自己退还养老金的问题存在,所以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对于自身来说不但是会停发养老金,甚至还要遭到相应的处罚。
第3类进行,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
重复领取养老金,我们并不是指你领取到了社保养老金,又领取到了职业年金的待遇,而是指的是你既享受了职工养老金,又享受了居民养老金的待遇,这种情况下被称之为是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形,有些人他在两个不同的地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在这个城市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又在另外一个城市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认为自己就能够享受双方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而且也是属于重复领取的情形一旦被查实也要退。出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对自己来讲是得不偿失的。
如果你是属于以上这三类情形之一,那么尽量还是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毕竟我们在领取养老金的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合规的领取,否则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是不言而喻的,最终可能会成为退还,甚至是成为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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