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70余家影视机构联名维权,短视频侵犯影视版权惹众怒

影视风向标 2021-04-10 12:35:23

作者:郑义

4月9日,70余家影视视频公司和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呼吁保护影视版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和短视频平台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

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网上热议。一方面,饱受短视频侵权之苦的影视视频公司、生产创作者和从业人员拍手称快;另一方面,影视短视频自媒体的运营者惴惴不安,感觉“红利期”快到头了。短视频平台则迫于压力,势必加强对这类账号发布内容的审核并对打擦边球的短视频采取限流措施。

与此同时,对于一些习惯在短视频平台享受免费影视综大餐的网友来说,几分钟欣赏一部电影的浓缩解析,几段短视频看一集电视剧,几十秒短视频get一期综艺节目的主要笑点和亮点,今后恐怕不再像现在这样容易。

短视频满足了人们碎片化观看影视作品的需求

这些年来,随着众多短视频平台的崛起,影视短视频自媒体成为活跃在这些平台上的一股重要力量,受到成千上万影视发烧友和网友的喜爱。

与原创短视频生产者不同的是,这些影视短视频自媒体大多采取对影视剧和综艺节目剪辑、切条、搬运的方式来生产短视频内容。有的运营者会加上自己的点评解析,有的运营者直接剪辑搬运,其中绝大多数未取得影视作品版权方的授权许可。

这些影视短视频自媒体截取的都是影视作品的精华片段或有趣的片言只语,满足了当代社会人们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之余,利用碎片化时间高效观看影视作品和休闲娱乐的消费需求。

因此,不少这类影视短视频自媒体,很快成为拥有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千万粉丝的自媒体大号,通过平台广告流量分成、宣传营销和直播带货等形式牟取高额利益。

短不能成为短视频侵犯影视作品版权的保护伞

影视剧和综艺节目是创作门槛很高的视听艺术。影视视频公司和电视台花费大量财力、人力和物力生产制作出来的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其版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改革开放40多年来,随着人们版权保护意识的逐步提高和国家打击盗版力度的持续加大,盗版影视剧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保护正版,打击盗版,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不过,短视频平台的迅速崛起,助推未经版权方授权许可的大量影视作品剪辑成的短视频,成为一种新的侵权形式。很多影视短视频自媒体打着“解析”“评论”的幌子,明目张胆地剪辑、搬运热播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放在自己的账号上为己所用,从中牟取利益。

由于短视频的侵权行为不易界定,这些影视短视频自媒体往往以“短”作为自己的保护伞,钻国家法律政策和人们版权意识的空子,盗剪别人的作品,赚取自己的钱财,甚至曲解或篡改作品原意。同时,极简化、功利化的剪辑,给很多网友造成囫囵吞枣式的观影体验,极大地破坏了影视作品的完整性。

好在,短视频侵权行为引起了版权机构的重视。去年11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了《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接受权利人及监管部门委托,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等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受委托已成功通知删除1276.92万侵权链接。

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第三次修改,对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短视频平台应该为版权方提供高效的维权机制

影视产业是典型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短”不能成为影视短视频自媒体侵权的保护伞,短视频平台不应该成为影视短视频侵权行为的避风港。

希望影视短视频自媒体不断提高版权意识,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主动联系影视作品版权所有者,取得授权许可后再进行剪辑加工。

希望短视频平台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影视短视频账号发布内容的审核,对涉嫌侵权的内容一律不予通过,对打擦边球的内容采取限流措施。同时为版权所有者提供便捷的维权 渠道和高效的维权机制。

最后,希望相关监管部门和影音著作权行业协会尽快明确短视频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和细则, 以及短视频版权监测保护的行业标准和细则。

只有多方面齐心协力,才能更好地保护中国影视产业的蓬勃和健康发展, 同时推动中国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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