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军统内幕(30)我所知道的唐纵(三)

子名历史回忆录 2023-12-20 07:52:01

戴笠生前,拟有统一掌握全国警察的计划,准备成立警察总监部,由他兼任总监。

当时,李士珍也正在倾注全力夺取这一职位,以实现他的“十年建警计划”。后来,戴突然死去,军统中一般人都认为,这个单位一定会被李士珍抢去。

正在这时,蒋介石找唐纵去研究这个问题。有一天,唐突然向毛人凤要戴笠所拟的有关建警计划的其他材料。

唐纵自己虽然没有透露蒋已属意于他,而毛人凤却向许多大特务谈出了蒋连续找唐研究的消息。

戴笠原来拟订的警察总监部的计划,规模很庞大,与中央各部组织差不多。我曾经看过这个规划,记得大致上是这样:

总监之下设副总监、正副秘书长各一,分设四个署执掌行政、保安、刑事、外事等业务。

署之下设几个处,分掌总务、教育、交通、通讯等。又有几个室,主管秘书、人事、会计、督察等。

唐纵在起草拟订这个机构时,首先感到这个名称太刺目,组织也太庞大。他力主缩小一点,只求职权范围能达到掌管全国警察为度,名称和组织应比中央一般的部要低一些。

这时,参加帮他起草的特务们,如内政部警政司司长酆裕坤、副司长汪弼、原中美合作所主任秘书潘其武等人,虽一再建议不必多作更改,他始终不予接受。

潘其武几次与毛人凤谈到这个问题时,希望毛去劝劝他,毛也总是笑一笑,不表示任何意见。

1946年7月,蒋介石任命唐纵为内政部警察总署署长,免去他内政部政务次长的职务。

唐纵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当时,唐非常高兴,因他从来没有做过主管官,对这样一个署长已感到心满意足了。而许多准备转到警界去做官的大特务却很失望,背地里说:“唐先生得手了,我们却没有着落。”

唐一向以谨慎稳健著称,在酝酿起草成立警察总署期间,他一直不先作人事上的安排。

他在军统中关系最深的一些人,如他的酃县小同乡刘国宪、罗杏芳,都是他从小学同学,一直到黄埔六期同队,抗战期间,也由他介绍,分别在重庆稽查处任副督察长、邮检所长、军统特务团副团长。

还有他的堂弟唐振文、堂兄唐振寰,几乎经常去找他,希望早点知道给他们什么职位,但他始终不肯表示。

这些人和我的关系都很深,见了我也常常埋怨,我曾顺便问过唐纵,能不能先安排一下将来给他们什么工作。他照例笑一笑说:“我自己都没有把握,怎么能答应别人。”

直到他拿到了任命状,他才找毛人凤、郑介民商量人事安排问题,忙了一个多月,才大体上作出决定。

8月中旬,警察总署宣告成立,同时,人事也初步决定,大致如下:

署长唐纵,副署长酆裕坤(1947年又加了一个副署长,原重庆市警察局长唐毅);

第一处处长汪弼,主管行政;

第二处处长李搴,主管教育;

第三处处长李国俊,主管保安;

第四处处长潘其武,主管刑事;

第五处处长黄天迈,主管外事;

第六处处长李叶,主管总务;

主任秘书马策,督导室主任胡国振。

以后,这些处长常有变动,这里不一一列举。当时,这个署的人事安排,包括了唐、郑、毛各派的人。

其中的李国俊、李叶、胡国振、马策等,是唐纵自己找去的;黄天迈是郑介民推荐的郑派中的骨干分子;潘其武是毛人凤的左右手;还有大批科长、股长、督导员,也是原来毛派中的骨干;

此外,还有李士珍介绍的人;第一处处长汪弼是副署长酆裕坤多年的得力副手。

所以说,警察总署刚成立时,是一个七拼八凑的大杂烩,但是,到1949年全国解放前,已逐渐形成为清一色的唐派天下了。

在起草警察总署的规划时,唐已露出了他的野心,那便是过去连戴笠都没有考虑到的一个问题:

控制各省保安团队,使“保”、“警”一元化。

民国昆明石板路街景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一次,我与唐纵去昆明公干,当时的云南省警务处长李毓桢向唐报告,说云南警务处在执行任务中,最伤脑筋的问题,是保安团队与警务处的职权没有明确划分,因此,不能很好地配合,彼此之间经常闹摩擦。

特别是在有人民武装游击部队出没的地区中,警察局的保警队和地方的保安团队在“清剿”中,不但不能统一行动,往往各自为政,坐失良机。

唐听了之后,只是简单地说:“这个问题很快就可得到解决,将来,可以把事权统一起来就好办了。”

我当时很想到省里去当警务处长,听了李毓桢这番话以后,也认为是一个大问题,因此,对唐究竟怎样解决这个矛盾相当关心。

我还问过唐,警察总署第三处主管保安警察业务,是不是兼管保安团队?他笑我没有常识,说保安团队是军队组织,警察机关怎么管得了。不过,他又说:“将来一定要想办法能管得了才行。”

1947年初,国防部又设立了一个保安事务局,由唐纵兼任局长。这个局主管全国保安团队的整编、训练和装备。下面只设两个处,由唐选定刚从陆大将官班毕业的军统特务赵世瑞等人去担任处长,全部人员只有40多人。

据赵世瑞告诉我,这个局的编制虽然不大,却很有权,可以主管全国所有的保安团队。

蒋介石这一新的措施,当时很多人都感到意外。我知道,从唐的口中打听不出什么东西来,但还是在照例去向他道贺的时候,问问他这个局的情况。

他说:“今后警察和保安团队的领导权统一起来了,不会再发生像云南过去发生的那种不协调现象了。”

然后,他还是不愿多谈,不过,我以后还是了解到他兼任保安事务局的一些情况。

有一次,警察总署第四处处长潘其武在和毛人凤谈话,我有事去找毛,他们正在谈唐兼保安局长的问题,我也就坐下来旁听了一下。

从他们谈话中,我了解到,原来唐在蒋介石身边工作时,早就了解到蒋介石抗战胜利后,就会进行反共内战。而且,蒋对中共领导的地方武装力量感到担心。

于是,唐便建议统一全国警察和保安部队,并举出云南警保之间存在矛盾而使中共地方武装力量日益坐大为例证。因此,蒋介石把主管保安部队的职权一起交给了唐。

1947年4月,各省扩大警务处的职权,改组成为警保处把警察和保安部队的领导权集中统一起来,在蒋介石反共的罪恶行动中,唐纵也越来越显得重要起来。

抗战胜利后,唐虽官运亨通,但日子却很不好过,使他伤脑筋的事层出不穷。这里我只就我所了解的事举出几件来。

唐刚刚发表为警察总署长,连总署还没有正式成立,只是一个光杆署长的时候,就在昆明发生了举世震惊、全国人民一致愤慨万分的“李、闻血案”。

蒋介石为了应付各方面的责难,立即明令指派这个刚上任没有几天的署长,亲自前往“彻查”。

据唐的老婆后来告诉我,唐被蒋介石急电召赴庐山,当面命令他去昆明调查这个血案,他回到南京,连觉都不能睡,连呼“伤脑筋”不止。

唐回南京求援于毛人凤,希望毛尽全力协助他完成蒋介石交给他的第一件任务,还希望带几个得力助手去昆明协同办案。

毛人凤因为刚从重庆“还都”南京,身边只有少数干部,分不出人来帮他,而警察总署的刑事警察处长潘其武又以尚未明令发表,并且,还正在中美所办理结束工作,不愿随他同去。

最后,毛人凤给他出了个主意,叫他去重庆选几个人。因为,当时有些人还没有走,有些走了又回到了重庆,他无可奈何,只好先去重庆。

那时,我正由南京回重庆,处理军统还都人员和物资的交通运输问题,他先从南京打了一个长途电话给我,除了叫我给他准备在重庆的住宿和汽车等外,并于第二天去接他。

他还叫我通知军委会原邮航检查处长李肖白、军统局行动处长郑修元,不要离开重庆,准备随他去昆明。

他到重庆后,我又向他推荐曾任军统特务队长、内江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当时任中美所汽车总队长的许建业一同前去。

唐去昆明调查李闻案的情况,我已写过一篇《李闻血案侧记》,这里不再赘述,只谈谈他当时的一点苦恼心情。

唐过去执行蒋介石交办事件,据他自己说,没有一次不是上午奉命下午就动身的,可是,这次他却迟迟不飞昆明,而在重庆待了几天。

有人说,唐纵在南京时,就已知道李闻血案是云南警备总司令霍揆彰所干的,据我所知并非如此,要是那样,他便不必跑重庆找人了。

实际上,他了解到霍揆彰有重大嫌疑的,还是毛人凤打电报告诉他的,他才决定叫我不要找人充当假凶手,并马上带我和李肖白、郑修元、许建业四人动身去昆明。

在没有得到毛人凤的电报前,他每晚在寓所花园中,徘徊到深夜,还不断找我和李肖白等研究,他那时的苦闷心情,是我过去很少看到的。

唐到了昆明,听到军统云南站长王巍向他详细报告,知道确系霍揆彰派人暗杀李闻的情况后,本来可以放下重担,但他仍旧感到伤脑筋。因为,霍揆彰是陈诚系统的重要骨干分子,唐不但怕得罪霍,更怕得罪陈,因此,对此案如何处理很感棘手。

霍揆彰认为,蒋介石派唐纵去昆明查办此案,是蒋有意包庇自己,所以,不愿承认这一罪责。因此,唐在向蒋报告中,有些问题也不敢肯定。而霍揆彰也只承认,自己约束部下不严,以致发生这种由于一时激愤所造成的偶然事件。

蒋介石看出唐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有一定的困难,于是,便另派顾祝同前往。消息传到昆明,唐一方面很高兴,感到责任轻松了,不必自己出面去得罪人;

可另一方面,又感到自己的面子有些难堪,堂堂一个警察总署长第一次出马亲自查办案件,就遇到这样头痛的事。

唐回到南京时,毛人凤请他吃饭,我和李肖白等人作陪,他还说:“昆明气候虽然很好,但这件事太伤脑筋,一直没有睡好吃好,体重比去时减轻了。”

上海金都戏院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第二件使唐大伤脑筋的事,是1947年发生在上海的“金都血案”,这件轰动上海、南京的大案件,当时报上曾连篇累牍地作了详细报道,这里我只极简单的谈一下。

事情发生在上海金都戏院门口,由于警察和宪兵发生冲突,双方开枪射击,宪兵人多火力强,当场打死警察六人,并打死打伤过路的市民十余人。

当时,火并行动虽被制止,但双方均认为吃了亏而不服气。第二天起,全市警察一律罢勤,要求严办肇事宪兵,宪兵也全体罢岗,要求严办警察。

尽管上海警察局长俞叔平和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用了最大力量压制两方不准再闹,可是个别地区的警察与宪兵仍然不时发起冲突,动辄开枪互击。

蒋介石据报后,曾打长途电话给宣铁吾,大骂一顿,叫他把出事原因和责任立即查报。那几天,上海市民人心惶惶,多不敢随便外出,生怕遇上宪警互相射击时,成为流弹下的冤死鬼。

金都血案发生后的第三天,唐纵派了警察总署督导员李哲会同宪兵司令部一个科长,一同去上海实地调查。

隔了几天,唐纵在国民政府的纪念周遇到宪兵司令张镇时,还开玩笑地说:“你们宪兵打死了我们的警察,是准备赔钱呢还是赔人?”

唐纵平日和张一向很要好,说话也很随便,谁知,这次却不同于往常,张镇因为刚刚受到蒋介石的责骂,正在为上海肇事的宪兵抵赖,说是警察先开枪,宪兵有几个人被打伤。

张见唐这样质问,怀疑唐向蒋介石告了他的状,立刻冒起火来,气冲冲地指着唐的鼻子说:

“你不要乱说,究竟谁先开的枪,你弄清楚没有?”

唐一向有涵养,对这种突如其来的责难,总是一笑置之,连忙把话扯开,又经在旁的人劝说,两人都走了。唐回到办公室,立即叫人打电话到上海,催促李哲赶快查明究竟,据实上报。

此案虽经调处,但双方仍各执一词,都向蒋介石告状,请求严惩对方。蒋介石大发脾气,把唐纵和国防部次长秦德纯叫去大骂一顿,责令他们两人迅即查个水落石出。

唐奉令后,又认为是件大伤脑筋的事。所以,第二天,他去到上海亲自进行调查。

唐纵除了听取上海警察局长俞叔平的报告外,还把保密局上海站长刘芳雄、上海市政府调查室主任王新衡、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陶一珊以及在警察局工作的军统特务张师、杜醇、冯文尧、宋廷均等找去研究,并从各方搜集材料。

在上海搞了一个星期左右,唐纵总算把事情真相弄明白,确定是宪兵先开枪打死了警察,警察才进行还击。

秦德纯调查的结果,也和唐所查得的情况差不多,他们研究了以后,决定把几个首先开枪的宪兵,带到南京交国防部军法局去审讯。

那天,我恰好和唐同车从上海回南京,他在谈到这个案件时,一直担心要和张镇闹翻脸,因为,张镇在蒋介石面前,始终不承认宪兵是先开枪的。

我在和他谈话中,借机建议把宪兵和警察的职权明确划分,以免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他连连点头,说他也正在考虑这个问题。

南京军法局将解到的六七个宪兵,经过一两个月的审讯,才决定把首先开枪打死警察的宪兵罗国新予以枪决,其余的几个分别判处徒刑,这场宪警血战案,虽然是警察方面得到胜利,张镇却将唐纵当作仇人。

原来,张镇被蒋介石狠狠地骂了几次,把怨气都怪到唐纵的身上,两个人弄得好久都不讲话,唐虽竭力避免闹人事摩擦,结果却还是没法避免。

有一天,唐到保密局和毛人凤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感叹地说:“过去总认为,戴先生爱和人闹意气,弄得各方面印象不好。今天才感到,负起责任以后,这些事总是无法避免得了的。”

毛人凤等他一走,便幸灾乐祸地对我们几个处长说:“唐先生过去一直说别人不会处好人事关系,今天轮到自己头上,才懂得这种困难。不像他在侍从室那样不与别人直接接触,与人没有冲突,什么事都好办。”

经过这次宪警大纠纷,在唐的建议下,反动政府才正式颁布“宪警职权调整办法”,明确规定,一般性的治安问题由警察处理,只有军人违反治安的案子才由宪兵处理。

军民之间有纠纷,军人交宪兵,老百姓交警察处理。这样,过去宪兵驻在哪里便和哪里的警察争权夺利的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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