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房屋漏水,应当如何维权?

物业之友 2023-03-03 16:40:23

房屋漏雨是群众在居住中的多发问题,妥善处理既确保了房屋得到及时修缮,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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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房屋漏水,应当如何维权?

发现漏水后及时和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及时报修。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负有维修的义务,业主也负有通知和协助的义务。一旦发现房屋漏水,业主应当第一时间和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家中进行检修时,我们也要最大限度的配合其工作。

在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缮房屋时,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房屋漏水后,在物业公司拒绝维修或者不能及时维修的情况下,业主也不能放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是应当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为了不影响居住,业主可以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在维修过程中随时沟通,并做好记录。

如果选择自行修缮,可以在维修之前提前和物业公司就维修人员的选择进行沟通,听取物业公司的意见,在维修当天通知物业公司可以派员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如因修缮造成了房屋进一步的损坏,也要注意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下一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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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建筑物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

专有部分通常指构造上独立、业主能够独立排他的使用,并且能依法登记为业务所有权的部分。

共有部分通常指建筑物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建筑物的附属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具体包括楼梯、电梯、屋顶、地下室规划区内的物业用房、配电室、消防设备、车位车库排水设备、燃气管线、电缆光缆管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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