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1年的五一假期,一则大连交警在执勤时被当街殴打致死的消息震惊了整个互联网,而更让人意外的是,这位行凶者居然还在打人时高声大呼“我爸是大官,打死你也不怕”。
当时“我爸是李刚”的余波尚未消去,如今又有人顶风作案、当街袭警,这样恶劣的行径立刻遭到了网友们的一致抨击,可行凶者不但仅被判死缓,还在入狱服刑不到七年的时间里成功获得减刑。
那么,他是谁?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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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袭警的狂徒
2011年5月1日,大连市交警史英才和几名协警在马兰北街与富民路路口维持交通秩序,10点30分左右,协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正在加速闯过红灯,他立刻上前截停了这辆违章车辆。
这辆豪车的驾驶员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韩方奕,或许是横行霸道惯了,这位不满被拦截的“少爷”在协警走到车前时突然启动车辆猛冲出去,将他擦倒在地。
面对倒下的协警,韩方奕终于下了车,可让人震惊的是,他下车后不但没有任何表示歉意的举动,反而二话不说地冲到协警旁边对他开始拳打脚踢。
闻讯赶来的史英才立刻将韩方奕从协警身边推开,要求他配合调查,可韩方奕居然转而开始推搡史英才,一边扬言“我爸是大官”,要把史英才的“狗皮扒了”,一边将他一并打倒在地。
可似乎是觉得不解气,韩方奕又掏出手机打电话叫人,大约五分钟后,一个中年男子驾驶着黑色奔驰赶到现场,其中打手周盛强二话不说地就冲上去对史英才和协警开始了殴打。
面对韩方奕和打手周盛强等人的联合殴打,史英才立刻通过手持台呼救请求支援,但此时的求救已经太迟了,他很快就被韩方奕、周盛强等人打倒在地。
五分钟后,等到前来增援的警方赶到,并将四名正在行凶者拉开时,史英才已经出现了心脏休克等症状,被送到医院一个多小时后,史英才就被宣布抢救无效壮烈殉职。
这个时年32岁的年轻男人,就这样抛下了自己的父母、妻子和一个10个月大的女儿离开这个世界,巨大的痛苦让史英才的妻子和母亲在得知噩耗后多次晕倒休克。
韩方奕的“大官”背景
史英才被殴打致死的在网络上传开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大连警方很快公布了相关通报,部分网友也对韩方奕的家庭背景展开了细致的调查,但让人惊讶的是,韩方奕真的并非一名“官二代”。
根据大连警方的通报,24岁的韩方奕曾经是职业足球运动员,但当时已经正式退役,转型成了一名男模,当时正在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就读,而他的父亲也并非所谓的“大官”,而是一名从事土石方生意的商人。
熟悉建筑行业的朋友应该知道,当时从事土石方生意的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相当复杂的背景,这种家庭背景下,韩方奕表现出如此嚣张跋扈的态度似乎也不足为奇。
但让人感到惊奇的是,当时开着黑色奔驰带着打手们来帮忙的中年男子,竟然就是韩方奕的父亲韩家敏,而他的弟弟是当时刚刚被提拔为大连沙河口区的公安局副局长,和史英才的父亲是多年的同事。
2011年7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视为主要嫌疑人的韩方奕三人突然翻供,韩方奕、韩家敏父子都审称自己只是想要调解冲突,并没有直接动手,将主要责任推给了打手周盛强。
而面对各种指控,打手周盛强也极力否认自己存在“殴打”行为,一再声称自己只是和史英才发生了轻微的肢体冲突,这场突如其来的翻供让案件审理陷入了僵局。
2012年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宣告韩方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打手周盛强被判处无期徒刑;韩家敏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判决结果公布后,再次引发了舆论的轩然大波,一些网友认为这次判决给予了韩方奕等人严惩,但也有人质疑韩方奕被判处“死缓”是因为背后的“关系网”或者“消失的第四人”在出力。
韩方奕倚仗自家的背景和势力,自以为能够逃脱法律制裁,就对执法人员肆意打骂,甚至直接对其进行暴力围殴,引发了人们对于特权思想的反思,很多人指出,我国必须加强相关的法治教育,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此外,史英才作为执法人员却被当街殴打致死,引发了人们对于执法人员权益保护的讨论,有人建议加强执法人员的装备水平,有人也表示应当加强针对伤害执法人员行为的惩治力度,出台专门针对袭警的刑罚规定。
再次引发争议的减刑
2014年,已经在监狱服刑两年的韩方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顺理成章地被改判为无期徒刑,这种变化属于司法惯例,尚且在绝大多数人的接受范围之内。
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的刑事裁定书引发了一场新的争论,韩方奕的刑期从无期徒刑正式削减为有期徒刑25年。
这一决定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争议,许多网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这种快速减刑的做法有悖公平正义,韩方奕只用7年时间就被减刑的操作,很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
还有人指出,韩方奕虽然目前仍有25年的有期徒刑,但我国目前对于死缓的最低实刑年限仅为15年,而根据父亲韩家敏的两次减刑经历来看,韩方奕几乎不可能等到最迟的2044年再出狱。
网友质疑,韩方奕将在自己年富力壮的年纪出狱,继续享受自己剩余的数十年人生,这对被害的史英才家庭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罪罚相当原则,反而可能助长某些人的特权思想。
当然,一些法律专家表示,减刑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狱改造的最终目的是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服刑人员如果表现良好,给予适当奖励是符合刑罚教育改造宗旨的。
但也有法学专家表示担忧,认为这种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应当慎重考虑减刑程序的使用,在这类案件中,过快过频的减刑可能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影响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韩方奕减刑事件的争论,引发了人们对于司法制度的深入思考,很多人建议我国应当尽快完善减刑制度,对重大案件的减刑设置更严格的标准和程序。
此外,还有人呼吁相关部门应当提高减刑的透明度,将获得减刑罪犯的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良好的相关资料公布出来,让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监督减刑过程。
结语
韩方奕案引发的一系列争议,不仅影响着这场个案的最终结局,也折射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它提醒我们,在追求法治的道路上,既要严格依法办事,也要充分考虑社会效果。
只有做好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文关怀之间的平衡,我们才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我国的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更多人尊敬法律、信赖法律。
参考文献
环球网——《大连交警被当街打死案嫌犯未取保候审》
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Jr8B8
环球时报——《曲玉权案判决为何引发争议:司法必须考虑示范效应和公序良俗》
红网——《韩方奕——权力与财富结合的“变形金刚”?》
http://views.ce.cn/view/ent/201105/16/t20110516_22420990.shtml?utm_source=Ufq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