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谈男孩骑行遭碾压案,司机不冤,希望为孩子父亲做辩护

迎春里的事 2024-09-06 05:32:35

2024年8月11日,河北保定一名11岁男孩骑行摔倒,遭对向车道上行驶的一辆小汽车碾压身亡。

此后,司机便一直被关在拘留所。近日司机已被批捕的消息传出,司机妻子发长文回应,随后账号清空,情况尚不明朗。

此事自发生后,便一直争议不断。最起码从国内的舆论来看,大部分人都支持司机无罪或次则,孩子的父亲和骑行组织者,亦应当承担责任。

一位美国的律师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表示肇事司机被起诉不冤,这次他站中国检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司机没毛病。

他给出的原因是,自行车是交通工具,即便没有遵守交规,也同样享有路权,而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关注他人安全。

机动车驾驶员需要怎么关注他人安全呢?一般情况下,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减速慢行,接近骑自行车人(群)时应提前减速,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二,保持安全距离,通常建议与自行车保持至少3英尺(约1米)的横向距离,某些州规定甚至更多达到2米。三,避免突然变道或超车,如果道路狭窄或有其他交通状况,禁止冒险超越骑行者。

机动车驾驶员显然没有做到这几点,他过于自信不会有事,却不幸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道路是否已经正式移交,这不是重点,这是一条已经可以在使用的公共道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就必须做好预防。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这位律师说希望可以做孩子父亲的代理律师,可惜无法在中国执业。

孩子父亲就没错吗?有错,也许可以减轻司机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能免除司机的刑事责任,这是两码事。

总结这位美国大律师的说法,不管自行车怎么骑,违规占道也好,超速行驶也罢,只要上路了,机动车就必须做好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如果没有做好预防措施,就应当承担责任。

而如果有人在马路上遛狗、打羽毛球、跳广场舞、晒谷子等,从事这些与交通完全无关的事,那就不同了,出事他们不仅自己负责,还要赔偿司机的损失。

这位美国大律师的逻辑备受争议,有人说他把美国的法律照搬到中国,肯定是不合适的,不符合国情,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这起事件而言,我们只能看到一段极其不清晰的视频,无法不确定司机当时的状态,他是否减速了?是否避让了?以及道路的宽度是否允许他这么做?

依据男孩骑行的速度,就算司机把速度降低到10km/h以下,悲剧很可能依然无法避免。

从父亲过往生活动态看,他们骑行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如果习惯一直如此,即便在这次事故中幸存了,在其他时间也大概率会出事。

按照这位律师的逻辑,如果自行车可以在马路上随意乱骑,而机动车必须无底线避让,后果只能是无底线纵容,届时整条马路机动车将寸步难行。

说白了,一个国土跟中国差不多大,人口比中国少那么多的国家,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

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人家有这样的规定,还可以正常开车,如果我们也按照这样的规定,还可以正常开车吗?

这位律师还说了这么一段话,他说汽车文明、礼仪,在汽车刚进入家庭的国度,还需要时间去理解。

他还说,中国的发展速度很快,但这种快不应体现在马路上。

那么请问,有一个患白血病的妻子,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还有两个年近七旬的老人,作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他不拼了命地去挣钱,谁能救他?

他也想慢,但不快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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