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正常的徭役,不想居然牵扯出一桩大案

真益谈谈历史 2025-02-13 17:02:47

在中国的封建时代,按规定服徭役是普通老百姓的必然义务,是朝廷强迫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 、杂役、军役等。古代,凡统治者无偿征调各阶层人民所从事的劳务活动,皆称为徭役,其中主要包括力役和兵役两部分。

与历朝相比,清代的徭役是比较轻的一个,早在康熙初年,清廷已经认识到滥征夫役的弊害,并对无偿的征派夫役有所限制。尤其雍正摊丁人亩后,丁银摊入地亩征收之后,徭役已经大幅度减轻,可逢“公事”,如运送兵粮饷鞘、挑挖运河、兴修河工水利、修葺城池、皇上出行,等等,依然有“兵差”“河差”“工差”“皇差”等差徭的征派,这些差徭也可统其名日“夫差”。不过,康、乾、嘉、道时期的差徭征派与清初的徭役滥派已经有很大的不同,最关键一点,清代没有无偿徭役,百姓服徭役官府要支给工费,如工程建设和前线粮草辎重运输等。从总体上呈现出由纷乱无序走向制度化的轨道,而这一起案件起因就是因为服徭役引起的。

嘉庆二十五年,四月,直隶河间府阜城县。

清仁宗嘉庆皇帝颙琰清入关后的第五位皇帝,嘉庆最初封为嘉亲王。乾隆六十年乾隆禅位于其而成为皇帝,直到嘉庆四年,乾隆驾崩后嘉庆才得以掌握实权。总体来说,嘉庆这个皇帝总体来说还算可以。这一年,嘉庆60岁,也是嘉庆在位的最后一年。

当时的河间府下辖十个县,这一年初夏,河间府的衙门向老百姓派官差,就是让百姓去承担徭役,至于具体干什么,正史上没有记载,但大概率应该是挖护城河,修缮一下城墙之类的重体力活,当然你如果干不了可以出银子雇人或者直接给官府钱。

官差的衙役的摊派就派到了河间府阜城县一个叫李长福的农民身上,衙役要求李长福立即跟随他们去官府报到,说白了跟着我们走吧,给朝廷干活去。

可让衙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长福断然拒绝服徭役,而且态度十分蛮横,原因是他自称属于免征之列,负责摊派的衙役自然不信,你凭什么拒绝,说你一没有官身,二不是读书人,你有什么资格拒绝服徭役,莫非你有银子,你一个农民让你去你就去,拿来的那么多废话。

李长福面对衙役的质问,却表现出了一副十分傲据的样子,他指着衙役就问:“你们知道我是谁的人么,敢让我服徭役”。

衙役一愣心想,这人莫非有什么后台不成,于是就打量了一下李长福道:“你不就是间府阜城县XX村的农民李长福吗”。

李长福又说:“我是李长福不假,可我不是农民,我是有官身的,我是当今天子嘉庆皇帝的哥哥,仪亲王永璇的护卫”。

永璇,是乾隆皇帝的第八子,在老爹乾隆在位的时候,乾隆因为其母的关系,永璇挺受气的,并不受宠,乾隆觉得他举止轻浮,做事不得体,人缘也不太好,为此曾受到乾隆帝的公开斥责。可嘉庆一主政,永璇就时来运转,他是嘉庆朝第一个封亲王的,嘉庆四年正月封和硕仪亲王,命掌控吏部事务,负责总揽清除和珅党羽,嘉庆七年,嘉庆以其功劳加给其一子贝子爵位;嘉庆十八年九月,以禁中制贼有功,开复所有处分。

现在这个李长福说自己是永璇的护卫,名头很大,还真把衙役吓一跳,可衙役又看看李长福居住环境,又看看李长福衣着打扮,怎么也像王爷的护卫,衙役就认为李长福是吹牛,或者说扯大旗作虎皮。因此对于李长福讲话,衙役们根本就没当回事儿。

在这种情况下,衙役就说,你如果要真是皇家护卫,你得有个凭证吧,你把证据给我拿出来!李长福笑道:“不就是证据吗,于是当即从怀里掏出了一份凭证,这份凭证就是一张“谕帖”。谕帖就是级给下级的手令、告戒的文书。谕帖外面是硬壳,里边是纸张,上面写着:仪亲王“证明李长福是护卫”这样的话,这就可以当做是李长福护卫身份的一个证明了。

这谕帖一掏出来,衙役们那是大吃一惊,没想到啊,这个其貌不扬的李长福真的是亲王的护卫、这老小子真有货啊。于是衙役们赔礼道歉,徭役之事自然就不提了。衙役们随后拿着李长福提供的谕帖就往河间府衙门跑,然后把这个谕帖上报给了更高级别的官员,听候下一步的处理意见,是接着给他派啊,还是就不给他派了?

河间府知府等的官员们拿过谕帖,他们也犯嘀咕,他们这一级别的官员,因为见识浅薄,不知道这谕帖是真是假,因此河间府知府干脆又把谕帖送到了直隶总督衙门。直隶总督方受畴拿过谕帖一看,随手就甩在河间府知府的脸上,大骂道:“糊涂,这个谕帖是假的”。

河间府知府一听顿时就傻了,伪造文书倒也罢了,这民间百姓居然敢公然冒充皇家护卫,还伪造身份,自己给自己开上工作证明了,这还得了,方受畴立即立刻照会刑部,派人将李长福缉拿归案,可是没想到,当刑部的衙役们再去拿人的时候,李长福人早跑了。而且还跑到了仪亲王府里,是死活不出来。

虽然人没捉到,但刑部倒是把李长福的这个真实身份给搞清楚了,这李长福虽然不是仪亲王永璇护卫,但这哥们还真的跟仪亲王永璇有点关系,这李长福的闺女嫁给了仪亲王的儿子绵志做妾,所以李长福等于是仪亲王的亲家,也算和嘉庆有点关系。

可问题是,在古代小妾的身份是很低的,不能算作男人的合法妻子,只能说是有点亲戚关系。刑部自然不敢去仪亲王王府缉拿嫌疑人,于是就把事情推给了京师步军统领衙门,也就是九门提督府,这个衙门主要负责皇城内外的治安工作,有军队的属性,但是还有警察的职能。

九门提督也不傻,他们也不敢到仪亲王府去拿人,于是九门提督衙门会同刑部的官员一块上本将此事告之了嘉庆皇帝。这就上达天听,意思就是这事儿你看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嘉庆一看,就直接就把卷宗拿给仪亲王看,让仪亲王先表个态,仪亲王永璇也是明白人,当即表示一切按照法律办事,我绝不袒护。

仪亲王这么说,嘉庆皇帝很满意,但是细心的皇帝还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就问仪亲王,我大侄子绵志纳妾这个事情,我怎么不知道呢,你给我讲讲吧。因皇家有婚姻,要在宗人府注册的,不注册属于“非法婚姻”。

仪亲王就说这事儿是这么回事,有天我儿子绵志上街溜达,看到李长福因为生活贫困,难以生计在街边卖女儿。他这个女儿啊,我儿子绵志就相中了,就花钱把李长幅的女儿买了回来,当做自己的妾室,这小两口还挺恩爱,前几天儿媳妇还给我生了一个大孙子。

当然这事儿我一开始不知道,儿媳妇都生完孩子了,我才知道,绵志才把这对母子领到我面前给我介绍,我一看这生米都煮成爆米花了,于是就替绵志在宗人府给儿媳妇补办了手续,实在小事一桩,我就没跟皇帝您说。

仪亲王永璇说的是风轻云淡,没当回事儿,但嘉庆皇帝听完之后,顿时是勃然大怒,因为清朝皇室有明确规定,皇室子弟不允许直接购买民女作为配偶或者妾室,哪怕买来做奴婢也不行,像绵志这种皇族,他们的婚配严格受到旗籍身份,选秀制度的限制,所以绵志这就犯了私卖民女的罪过,现在是绵志为李长福提供了安身之所,这就又犯了窝藏人犯的罪名。

在这种情况下,嘉庆是当即下旨,两罪并罚对绵志施行了十分严格的处理。首先将绵志郡王的爵位降为贝勒,并革去一切职务,在家停职反省,并停发绵志四年的俸禄,但这四年俸禄分八年罚完。

而至于这个李长福后事如何,史书没有记载,但下场肯定不会好,弄不好连亲闺女都会受牵连。嘉庆对侄子绵志处罚很重,颇有一种“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意味,可他却有没有想过,李长福为什么要卖掉自己的女儿呢,在当时又有多少饥寒待毙的婴儿,又有多少卖儿卖女的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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