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看小说或影视剧中,常会看到这样一个桥段:一女主在与同伴说话,或是忙着手中的工作时,一潇洒俊逸的男子突然从她的面前经过,这个女子不经意看了男主一眼便犯了花痴病,然后便深深地爱上了这名男子……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一见钟情,或是一眼误终身更恰当一点。当然这毕竟是影视剧或是小说中才有的片段,也常作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些男主要么是潇洒俊朗,要么就是一个很成功的优质男,女主看上这样的男人毕竟很正常,毕竟人家颜值和气质在那里摆着嘛。
假如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会是怎样一个情况呢?但是我这里要讲的是,男主并非俊朗,也并非企业家,而是一个流浪汉。
当然,这种事情不是发生在国内,而是国外。
现年54岁的Emmy Abrahamson是一个瑞典女子,她曾回忆了自己“倒追”自己丈夫的往事。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6年,那时她41岁,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旅行,在旅途中,她遇到了一名流浪汉,这名流浪汉外表看起来很邋遢,而且身上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周遭人对他都避而远之。
与流浪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Emmy身着华丽的服饰,虽然她当时已41岁的年纪,但是丝毫看不出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是一个透着十足女人味的美丽女子。
面对差异如此巨大的两人,路人纷纷投来不解的目光。
但是Emmy并没有在意他人的目光,也根本不介意流浪汉身上散发出的异味,相反她却与他欢快的交谈起来。
让人没有一想到的是,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Emmy便与这名流浪汉坠入了爱河,而且还与他约定了下次会面的时间。
Emmy回忆道:他全身脏兮兮的,还拿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里面装着睡袋、啤酒罐之类的东西。不过开始聊天之后,我发现他拥有一双超美的棕色眼睛。跟他在一起,我感觉很快乐。
Emmy和她的“流浪汉”丈夫(左)
两人互留了电话,并约了一次会,之后Emmy便回到了维也纳。
一个月之后,Emmy接到了她的这位男朋友的电话,也就是这位她在阿姆斯特丹街头遇到的那位流浪汉。原来这位流浪汉叫Vic,是美国的一名电气工程师,原本他与她一样是一个背包客,当时他落魄街头是因为身上的所带钱财已经用光,所以当时Emmy才遇到了他,还多亏Emmy为他慷慨解囊,不仅请他吃了顿饭,而且还给他回家的路费。这次来,他不仅仅是感谢她,而且还专门为了她而来。
Emmy欣然接受了Vic,因为她早已确定了自己的眼神。他们决定牵手共度一生,而且还在一个梦幻的城堡举行了浪漫的婚礼。Vic同时也有了一个好的工作,并且还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人将自己的这段浪漫的爱情写成了一部小说《如何爱上一个生活在丛林中的男人》,该部书一经问世,并大受欢迎。
Emmy和她的家庭
现在的Emmy一脸满足地说道:中国有句成语叫一见钟情,我认为我是一眼定终身。我相信这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礼物,让我们彼此在茫茫人海中相遇,这就是命中注定。如果有一天,我会告诉我的孙女,她的奶奶是怎样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并相扶到老的。这个超浪漫的爱情故事可是给他们的珍贵财富啊!
Emmy
牛逼,这才是真爱!
女士们,赶快出国偶遇流浪汉去啰,,
一夜情当做一见钟情。骚起来自己都骗
这流浪汉当时没拉好拉链
我也是机电专业的工程师,但是缺少了流浪的勇气![笑着哭]
我怎么没遇见你……
一眼定终身
电器工程师的证难考吗?
别当真,神经不正常
不吹不黑,这才是国民富足幸福的体现,既不需坐在宝马上笑,也不用自行车后哭,如心所愿
我要去流浪
往迷信说,缘份天注定!
闹春[呲牙笑]
美丽的童话故事
大姐,来我们村走一趟
我决定了,跟我媳妇离婚!然后先去迪拜当乞丐然后去流浪。
那…图片背景是中国砖墙
月老打了个瞌睡,两根本来不相干的红线被风吹到了一起,就成了[呲牙笑]
一点也不科学,难道是从鼻子发现该流浪汉的潜力?眼睛有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