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见美好的事物,世人总是想将其留下来,就连基因也不例外,贝克汉姆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英国最帅男人”与“英国黄金国足”,贝克汉姆无论是容貌还是天赋,都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境界,这也让世人都希望贝克汉姆的孩子们,可以继承他的天赋。
然而事与愿违的是:老贝的三个儿子,一个比一个跑偏的严重,唯一具有老贝神韵的,居然是女儿贝小七。
虽然英伦人很难接受这个事实,可也不得不承认:贝克汉姆,已然是绝唱了。
当然,老贝的儿子们,虽然无论是容貌,还是运动天赋,都与他……毫无瓜葛。
但……贝家三兄弟,也在各自的领域,开创了属于自己的“风采”。
兴许这就是所谓的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吧。
老大布鲁克林,江湖人称“大布”,是“贝家三兄弟”中公认的“最废材”。
从出生时让英伦激动,觉得老贝的神颜与天赋,终于有继承人了,再到全英伦都觉得:大布“演了全大英”。
大布的开局,有多么的王炸,他的成长路线,就让人觉得有多么的魔幻。
踢球,吃不了苦。
当模特,没那个天赋。
老贝想了想,兴许大布不一样,大布不是来继承他与维多利亚的天赋的,大布是来弥补他们夫妇没有的天赋的,于是……大布被送进美国最好的私立院校读书。
然后……全世界都知道大布“想妈了”。
大布在美国待了半年后,放弃了学业,独自跑回了英国,理由:我想妈妈了。
幸运的是,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后,大布似乎有了“热爱”。
人生在世,最大的幸运,就是找到了自己的热爱,随后终其一生,为热爱的事业奋斗。
大布年纪轻轻就找到了“热爱”,这让老贝夫妇觉得:儿子辍学,似乎并非是一件错事。
结果,大布的“热爱”是当厨师。
一个英国人的热爱是厨艺,想想都觉得恐怖。
不过让人松了一口气的是:大布对厨艺,并不执着,他只是一时兴起,而不是真的热爱厨艺。
在折腾一番发现自己的确搞不了厨艺后,大布放弃了,摆烂了。
干啥啥不行,想妈第一名的大布,在论证了自己就是个“大废物”后,决定开启打造:召唤妈。
贝嫂无奈:儿子自己生的,自己养的,废了不能怪别人。
于是乎,贝嫂在自己的公司,给大布谋了一份摄影的工作,每天就是给美女模特们拍拍照,赚不了钱,但足以让大布养活自己了,不曾想,大布的天赋,在这时觉醒了。
大布没有老贝的容貌,也没有老贝的运动天赋,但他真有老贝没有的“天赋”:甜言蜜语。
靠着幽默有情调,大布在十五六岁时,就成为了有名的“风流公子哥”:换女友的速度,跟地里的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一茬。
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恶人自有天收。
大布没浪荡几年,就直接英年早婚了,让大布收心的,是美国资本大亨的小女儿,亦是美国有名的“废材二代”:妮可拉。
妮可拉与大布,那是一个天造地设啊。
妮可拉作为“资本家最宠爱的小女儿”,她不爱做生意,更不爱那跳动的金融数字……
其实单纯是妮可拉成绩太拉跨,又容貌不错,于是妮可拉放弃了学业,选择了混迹娱乐圈,反正有资本大亨老爹当后盾,只有她潜别人的份。
然而,妮可拉诠释了什么叫“烂泥扶不上墙”。
在富翁老爹的真金白银的疯狂砸资源下,妮可拉得奖了:金酸梅奖与金扫帚奖……
妮可拉这战五渣,比大布还拉胯。
可就是这样一对“拉胯富二代”,却相互看对眼了,最后一起携手步入了婚姻殿堂,只霍霍对方,绝不霍霍外人。
自此,大布成为了“有名的赘婿”,干啥啥不行的大布,在吃软饭这方面,天赋还是嘎嘎的。
啥?
为啥说大布吃软饭?
结婚的盛大婚礼,是岳父出资的,婚后的海湾超豪华庄园别墅,是岳父送给妮可拉,作为大布与妮可拉的婚后小窝的。
甚至大布本人,都长期定居于美国,与妮可拉待在一起。
这也是贝嫂与妮可拉屡屡传出婆媳关系不合的原因之一:贝嫂一直都希望打造一个超大“贝家”,结果大儿子就这样被妮可拉拐走了,贝嫂看妮可拉能顺眼才奇怪呢。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大布的“英伦最废二代”的声名远播后,老贝的二儿子罗密欧,江湖人称“罗二”的小哥,居然一跃成为了“继承了老贝运动天赋的男人”。
罗二从小到大都没有帅过,这与他那一口龅牙有很大的关系。
但上帝关上一扇门时,也会打开一扇窗,老贝的绝世容貌,罗二在没有继承半分的情况下,他继承了老贝一丢丢的运动天赋。
大布不曾满足老贝球迷的,罗二满足了:成年后的罗密,成为了职业球员,驰骋于绿茵场。
虽说战绩远不及老贝当年,但……好歹是把老贝的衣钵传承下去了。
只是这容貌嘛……属实一言难尽,只能用油腻来形容。
不管罗二怎么倒腾自己,都无法掩盖他身上的油腻气质,兴许这就是所谓的有得有舍吧。
不过还好,罗二没有继承的,老三克鲁兹继承走了:老贝的绝世容貌。
与大布罗二全然不同,作为三弟的“贝老三”,从小就英俊不凡。
这也让“贝老三”,直接从幼崽时代,就成功的继承了贝嫂的“模特事业”。
只是,这老大老二都跑偏了,这老三,真的会老老实实的“继承老贝夫妇的优良基因”?
答案显然是否置的。
不可否认“贝老三”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贝克汉姆的颜值,维多利亚的稳健台风,可在性格上,“贝老三”可就是妥妥的别具一格了。
追求潮流,是对“贝老三”性格的正向描述,“吊儿郎当”,是对克鲁兹性格的正确描述。
克鲁兹的性格洒脱,完全没有英伦人的沉稳,相反他宛如美国人一样:狂野,追求自由。
回首望去,贝家三兄弟,似乎都已然走上了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一代人的青春,也就此终结了。
毕竟老贝是真的踢不动球了,友谊赛都打不了了,他的三个儿子,也注定无法延续老贝的传奇了。
可换个角度思考,这不正是生命延续的意义么:带着一代人的记忆,然后走出自己的人生。
在育儿这件事上,老贝夫妇,是真的有一手。
光是贝家三兄弟的不同人生,就能看出:他们是真的热爱自己的人生,老贝夫妇才是真正的“不扫兴父母”。
值得学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