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这宁河区初中转学通知!

津门有家长 2024-07-20 07:02:43
宁河区芦台街、桥北街2024年秋季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 一、转学年级 八年级、九年级 二、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转入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三、转学安排 (一)转学登记。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原学籍在芦台街、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宁河镇、东棘坨镇、潘庄镇、廉庄镇、外区、外省);2024年8月2日(原学籍在北淮淀镇、造甲镇、俵口镇、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苗庄镇、外区、外省);2024年8月27日(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 (二)登记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转入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转入街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转入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四、安置原则 根据对应片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超出学校空余学位的学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其他情况。 说明: 1.同一街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六、相关政策说明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转入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优先转入。 2.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电话:69591381
0 阅读:4

津门有家长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