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湖北省恩施市实验小学一名六年级学生因未及时佩戴红领巾,被班主任王某打了两耳光,导致口鼻出血、脸部肿胀。事后,学生出现鼻中隔偏曲、重度抑郁等症状,家长多次维权未果,最终将学校及涉事老师告上法庭。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3月9日下午,原告因未及时佩戴红领巾,被班主任王某体罚打了两耳光,导致口鼻出血。事后,王某让学生自行清洗,并安排班长为其冷敷。次日,学生出现鼻塞等症状,家长起初以为是感冒,未予重视。数月后,家长发现孩子身体状况恶化,出现抑郁等问题,遂向教育局反映情况并报警。
2023年12月8日,在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舞阳大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学校支付1万元用于家庭困难救助,并约定家长不得再就此事提出其他主张或在社交平台发表负面言论。协议签订后,学校履行了支付义务。
然而,家长认为孩子的病情与老师的体罚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遂于2024年5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及老师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后,多次组织鉴定机构对原告的损害结果与体罚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多家机构均以超出技术能力范围为由拒绝受理。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学校之间的纠纷已通过调解协议解决,且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害结果与老师的体罚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家长对调解协议的公平性提出质疑,认为协议未明确体罚事实,且孩子的病情在协议签订后进一步恶化。家长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确保事件得到公正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