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通法院大孤山法庭联合伊通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当场成功调解1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追索劳动报酬案,实现了“法理人情齐发力、法检共治保民生”的双重治理新理念。
2023年8月2日,伊通检察院带着12名农民工来到伊通法院大孤山法庭,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12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进行立案。法庭干警在接到支持起诉书及诉讼材料后,立即安抚农民工情绪,耐心听取农民工诉求,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立案材料。
原来,被告郭某于2021年时雇佣原告12人在伊通县某工地工作,直至工程完工,被告一直未给付给原告工作报酬,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郭某于2023年2月9日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上面载明了拖欠工资款的具体数额及约定还款时间。约定时间到期后,原告等人联系郭某索要拖欠工资款,但郭某以没钱为由不予支付,且拒不为原告约定再次还款日期,只说等有钱了就还,原告无奈,到伊通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院遂为其出具了支持起诉书,并带领当事人来到大孤山法庭立案。
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部分原告家在外地,为节省原告的诉讼时间及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庭立即联系了被告并定下开庭日期,将立案、送达等程序集中在一天,为农民工讨薪案件给予最大支持。
开庭当日,伊通检察院的干警也来到了法庭,法庭组织检察院工作人员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庭前听证会。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法庭干警通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向被告方阐明劳动者工资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劳动者工资需承担法律责任,考虑到被告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法官为其向原告争取了延期履行时间,原告也理解了被告难处,放宽了时间限制。通过法、理、情的劝导,双方态度有所缓解,就工资给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庭后,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的农民工们喜笑颜开,纷纷称赞法庭积极作为,为民工排忧解难,想民工之所想,解民工之所忧。
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审:晨晓
总编:王兴科
监制:李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