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看着女儿冰冷的尸体,几度昏倒,嘴里不断地埋怨着自己,因为自己的软弱引狼入室,害死了自己的女儿,死后还被那魔鬼侮辱了尸体。是谁如此丧心病狂,摧残了一个花季的少女!!!!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李梅(化名)是一个单亲妈妈,有一个女儿,这些年她和女儿相依为命,起早贪黑、省吃俭用,攒下了一笔钱,为女儿上大学用。
好在女儿非常争气,经过努力的学习,考上了长沙的一所大学,因此,李梅也把家乡的工作和事业处理好,跟着女儿来到了长沙,在这里租了一间房子,好就近照顾女儿。
李梅觉得生活有了奔头,又在长沙找了一份工作,但是因为女儿住在学校,顶多一个星期才能回到妈妈这里一次,剩下的大部分时间,她只能独守空房,所以,她这时候也想找一个伴,和自己共度余生。
李梅把这个想法跟自己的女儿说了,女儿对妈妈还是比较了解的,这么多年含辛茹苦地把自己养大,又当爹又当娘,生活重心全部在自己身上,自己从来没有自己的生活,于是对妈妈的想法欣然同意,对妈妈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可以了,不必征求自己的意见。
想睡觉的时候就有人送来枕头,没过多久,就有人给李梅介绍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叫做高猛(化名)。
高猛也是一个离异人士,年龄和李梅相仿,离婚之后一直游手好闲,也没有个正经工作,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再找女朋友,这一段时间,他突然想找一个一个女人一起生活,于是就托人四处打听,然后就碰到了李梅。
其实,李梅对高猛也没有太多了解,只是知道他没有什么正规工作,但是接触了几次之后,高猛给他的印象还不错,于是两个人就搬到一起同居了起来。
但是,搬到一起之后,高猛的各种坏毛病就显露无遗,不但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而且喜欢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赌博,没有钱了就向李梅要,一开始李梅还给一些,后来就拒绝给他钱了,而且还要他出去找一份工作。
高猛只是口头上答应李梅出去找个工作,实际上一点没有改变,李梅的女儿每当从大学里回到家里看望母亲,高猛的眼睛就在她的身上滴溜溜的转,搞的李梅和女儿非常紧张。
这样几次过后,李梅干脆对高猛下了逐客令,并且把家里的锁头换掉了,高猛进不了李梅的家里,就对着她家的门窗一顿发泄,李梅和邻居都为此事报过警,但是高猛还是纠缠不休,不时的来骚扰李梅。
李梅问高猛有什么要求,高猛狮子大开口,要李梅给他分手费,李梅听起来觉得非常荒唐,和高猛同居这几个月的时间里,自己不但管吃管喝管住,还给了高猛不少零花钱,分手竟然还向自己要分手费,就没有答应高猛的要求。
后来,高猛经常来骚扰,李梅就找中间人问高猛要多少分收费,想花钱免灾,中间人说高猛要10万,李梅觉得太多了,就没有答应,就这样来回几个来回,李梅答应给高猛7万块分手费,高猛承诺拿到钱之后,再也不来骚扰李梅。
没想到,高猛拿到钱之后,没有几个月就花得差不多了,就又来到李梅的住处,想再向李梅讹点钱花。
他怕被李梅发现,就偷偷地躲在走廊的阴暗处,等着李梅回来,等来等去,没等到李梅,等来了李梅的女儿。
高猛对李梅的女儿已经垂涎已久,就尾随着李梅的女儿进了房间,想对她进行非礼,没想到李梅的女儿极力反抗,高猛怕李梅女儿的大喊大叫被别人发现,就死死的掐住她的脖子,没多久,李梅的女儿就窒息而死,高猛看着躺在地上的花季少女,淫心不死,对尸体进行了一番侮辱,然后逃离了现场。
李梅看到女儿的惨状,悲痛欲绝,几度昏厥。
三天之后,警察在一处农场把高猛抓到了,他将因为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梅因为自己的遇人不淑、优柔寡断而痛失爱女,余生将在自责中度过,所以,婚姻的选择需要谨慎,人品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
可怜李梅的女儿,一个花季的少女,成为这段无果而终的婚姻的牺牲品。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还没有走进社会,还没有体验人世间酸甜苦辣,还没有见过祖国的大好山河,仅仅只是因为一次恶意的相遇,人生就此止步,实在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