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不论是双方战机对战,还是一方战机在敌方领空作战,对于飞行员跳伞有一条约定:飞行员跳伞之后,不能够对其进行射杀。这一点对于一些人来讲估计比较迷惑,认为打起仗来,谁还管你跳伞还是不跳伞,只要你是敌人开枪就是了。其实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这一现象在战争中还真的会出现。
首先《日内瓦公约》对此进行了明文规定,不能够对已经跳伞的飞行员射杀。其次,现代战争中作战人员大都是高素质人才,并且由于飞行员跳伞之后,就意味着他没有战斗力,在战争战争中就构不成威胁,考虑到国际影响,射杀一个手无寸铁的跳伞飞行员定然不能与一个国家的名誉相提并论。
最后,两国交战,难免己方的飞行员跳伞,如果自己射杀了敌方的飞行员,那己方的飞行员跳伞后,也就保不住了。因为培养一名飞行员的花费非常高,即便是不管对方的损失,那也得考虑自己的损失吧!所以在现代战争中,对于跳伞飞行员每个国家基本都不会对其射杀,除非是与毫无人性的恐怖分子作战!
事实上,在《日内瓦公约》规定前,世界各国也同样在秉承这一原则,并且是非常默契的!据一些历史表述来看,在一战期间,拥有战机的国家基本都在欧洲。而欧洲当时的飞行员基本都是贵族,这些贵族圈子也不大,相互之间认识的也比较多,有些可能还沾亲带故。因此这些飞行员在作战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贵族,只能是对飞行员进行保护。所以在那个时候,欧洲就已经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飞行员在跳伞之后,不对其进行射杀!不过一战的时候,由于技术不足,跳伞时间较长,飞行员跳伞的机会也就比较小!
到二战之后,这一不成文的默契,也被世界各国彼此认同,大多数国家是不会对跳伞飞行员进行射杀的。虽然二战时期跳伞时间仍然要30秒,但相对一战要好很多了。德国那是相当遵守这一原则,德国一个空军指挥甚至还经常告诫自己的下属:认为他们首先是一名战斗机飞行员,但如果有人向敌军跳伞的飞行员开火,他就会击落下属的战机,骑士精神对于德国人可谓敬重!所以也有人讲,如果德国在敦刻尔克中,没有发挥他们的骑士精神,恐怕二战早就结束了!
但也避免不了一些“卑鄙小人”般的国家,特别是美国与日本。对于美国而言,如果见对方是一个飞行员,并且美军射杀之后,消息不会被其他国家知道,美军就会对其射杀。如果跳伞飞行员还有战友在空中飞行,美军就会执行优待俘虏的政策。从这里来看,当时的战争中,便已开始考虑自己的国际名誉了!日本则更不要脸,对此根本不遵守,经常随便射杀跳伞飞行员。
上世纪,日本攻陷我国南京的时候,就公然在外国牧师的面前,疯狗似的射杀民国与苏联跳伞飞行员。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美国对日本开战后,美军同样射杀日本跳伞飞行员,导致日本后期空战能力急速下降,就是因为飞行员没了,一时半会又训练不出,即便有再多战机,也是废铁了!
和平时期这不能那不能,打起仗了别说日内瓦,月内瓦公约都没用,特别是对于八嘎们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