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授权丈夫签约租房,违约欠租80万,妻子翻脸不认账,怎么判?

绿柳情情 2024-02-24 09:33:51

上海男子遭女租客欠80万租金,租客表示跟她没关系,是老公签约的?对此法院要怎么判呢?

有房出租的,都快来看看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记得避坑。

这是一个发生在上海的典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蔡明在上海市中心拥有一幢写字楼,准备出租以获得收入。

这天,一对夫妻陈晓晴和张力打来电话,有意向把写字楼租下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场所。

蔡明热情地介绍写字楼的优点,说这里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陈晓晴听后很满意,想要签下这处写字楼。但因为她当时外出在外无法亲自来看房,就授权让丈夫张力作为她的代理前来与房东蔡明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

签完合同,陈晓晴高兴地马上安排团队进行写字楼的装修和布置。她本打算把这里装修成自己梦想中的样子,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

想到自己有这样的办公环境,陈晓晴满怀期待地在装修过程中频繁来回访问,指手画脚地提出各种要求。

好景不长,陈晓晴的公司因经营不善,业绩持续下滑。试着干了一年多后,生意显然已到了无法为继的地步。

无奈之下,陈晓晴只能选择关门大吉,带着失败的痛苦准备回老家过小日子。

自从陈晓晴的公司关门,蔡明就再未收到过任何租金。每次联系收租,陈晓晴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

后来蔡明火大了,直接打电话逼问陈晓晴租约还有两年,你怎么能擅自中途解约并拖欠租金。

陈晓晴还是一副不在意的态度,冷冷地说签合同的不是我本人,我没有授权我老公签字,所以那份合同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蔡明简直要气炸了,大声质问道:“你们可是夫妻关系吧,他签字的事情不就是你的事情吗?”

陈晓晴置之不理,蔡明憋了一肚子火。

后来蔡明实在没辙,只能将陈晓晴告上法院,请求判决其支付剩余两年的租金以及相应的违约金。

妻子授权丈夫签约租房,妻子翻脸不认,法院会怎么判呢?

案例分析:

开庭当日,法官详细调查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证人张力作为陈晓晴的丈夫也出庭作证,他证实自己当初签约确实是配合妻子的意愿而作为她的代理人行事的。但是陈晓晴抓住这个漏洞,辩解称她从未授权张力代为签署任何合同。为此她提供的证据材料也比较单薄。

法官经过审阅,认为陈晓晴所称自己没有授权的说法,证据上并未能够充分地支持这一结论。

综合案情,法官终于作出判决,认定陈晓晴需要向蔡明支付剩余两年租金以及违约金,共计80万元。

蔡明对判决金额并不满意,再次与陈晓晴当面对峙。他表示这点违约金根本没把自己的损失算在内,要求再增加赔偿。

陈晓晴仍然找各种理由狡辩,双方为此大吵一场。见陈晓晴不知悔改,蔡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次法院考虑到陈晓晴多方拖延的情节,除原判决的赔偿外,额外判决陈晓晴需要支付40万元滞纳金。这样,蔡明总共获赔120万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陈晓晴仍然不服,提出上诉继续争取。但是,上诉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仍然维持原审法院的判决结果,驳回了陈晓晴的上诉请求。

这场官司使蔡明感慨颇深,他表示经此教训,自己选择租户将来一定要更加慎重,必须详细调查其背景。

而陈晓晴和张力也从这次事件中汲取了教训。不会再因为一次匆忙的决定给自己招来那么大的麻烦。

对于这个案件结果,蔡明表示还是比较满意的。他认为法院的判决相对公正,也基本维护了自己作为出租人的正当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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