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会议室,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33万余元

中国基建报 2024-08-15 11:01:06

8月15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在仅取得规划意见复函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会议室,近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33.135236万元。

本报注意到,经查明,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在仅取得规划意见复函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于2010-2011年在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擅自建设会议室,实际建成建筑面积2343.54平方米,地上3层(首层架空),建筑高度19.48米,建设内容与前期规划意见复函基本一致。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C1500200、C1500500(合并原职权)相关规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报注意到,此次罚款按照建设工程造价额10%确定金额,实际罚款金额为1331352.36元。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规自(市)罚字﹝2024﹞18号,处罚机关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8-08。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456935935,法定代表人为王晓成,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郝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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