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民族感情即将问罪,阻碍了文化交流,破坏了法治精神内涵!用发展眼光看待民族感情才是中华文明前进的方向

独醒狂人 2023-09-18 00:26:00

论伤害民族感情罪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提出的个人意见)

文/独醒狂人

近一段时间真是奇闻不断,一贯宣扬爱国主义立场的著名评论员胡锡进先生,竟忽然转变了态度,呼吁国人管理好“厌日情绪”,要善待在华的日本人。如此一番话直接把他推向了风口浪尖,引起舆论一片批评之声。

当然,大量怒火中烧的指责,估计对胡先生带来不了多少影响。看看如今,不是依旧还能发布最新的炒股心得么?但是,类似反对歧视的理性主张,到底潜藏着惹祸上身的巨大危险。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传播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即将纳入拘留处罚。想来,网友眼里早已认准的说教,崇洋媚外算是老胡新闻生涯里的一颗定时炸弹吧。

笔者并不担心某些人往后的前途命运,这里谈一谈同样导致轩然大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听说该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仅仅数天时间,便收到了超过八万条修改建议,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集中于伤害民族感情罪在未来的实际操作时,会不会变成又一个破坏公民正当权利的口袋罪。从某种程度而言,假使伤害民族感情罪落地,失控的可能性其实是不小的:流氓、反革命、投机倒把、玩忽职守等等作为前车之鉴,曾经制造了数不清的冤假错案,我以为,一系列忧虑的确是有根有据的。

回顾“鸿茅药酒”跨省抓捕事件、吐槽食堂难吃价高被关押事件、替父申冤遭强行带走事件……寻衅滋事罪总能激起强烈的不满情绪,其源头在于解释不清的条款,让法律与道德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究竟德治是人治的延伸,因为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千差万别,所以无法定义的道德尺度,一旦拿去进行了司法裁决惩戒,法治的公平原则荡然无存,是必然结果。毕竟道德和法律还有一丝联系——法律是建立在公共道德之上的事物。然而,民族感情属于文化范畴的东西,倘若产生了称作伤害民族感情的文化罪,可以说法律要插手完全不相干的领域,就是彻底僭越的表现了。

提及文化问题,是一个非常深奥的学科,绝不是几页纸几行文字可以轻松概括。论我们的民族感情,首先得区别视角,是静态地分析文化,还是动态地解读文化。从静止出发很好办,民族文化就是老祖宗遗留的一堆传统。说白了,无非是封建礼教的旧规矩统统继承,只要复古的,都是尊重民族感情的榜样了。可是,如果凭借保守的文化观念去讲民族感情,难免出现极大的负面效应。最典型的,便是由极端的狂热,逐渐陷入重新闭关锁国的愚昧状况。凡是源自海外的,不管优劣,一律抵制。全面禁止自然保证了民族感情不受任何伤害,不过没有国际交流,即堵死了突破的空间,攀升进步再无希望可言。

那么,用发展的目光看待文化,才是真正利国利民的选择。简单的归纳一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仅在经济层面取得举世瞩目的佳绩,并且群众的精神思想也实现了华丽的蜕变——兼容并包的崭新文化诞生了。丰富多彩的新文化在接收各种各样的元素中,一点点推动了完善自身的过程,令中华文明活力四射,繁荣旺盛,是更加值得每个同胞骄傲自豪的成果。既然当代的中华文化是古今中外所有精华交汇互补的产物,大家从西方学习借鉴的经验也都带着民族文化的成分,又有什么伤害得了民族感情呢?

总之,我们走向世界,融入地球村许多年,赋予了民族感情新的内涵。一夜之间居然又靠伤害民族感情问罪,叫人感觉无比震惊。真想奉劝无知的玻璃心一句,摆出民族感情的时候,先反思自己对文化基础有没有深刻的理解。否则,一切不顺眼的说辞装扮,皆安上一个罪名,除了折腾老百姓,恐怕找不到其他意义了。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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