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好心送女孩回家,却被对方诬告强奸,5年冤狱后人生彻底毁掉!

木石传说 2023-07-19 05:05:41

当得知自己被控告强奸的时候,刘国强内心十分,他是一名刑警,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意识来说,都比普通人要强许多,绝不允许自己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又怎么会犯下强奸这样的大罪呢?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事情还要从刘国强的一个无意之举说起,80年代的火车站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很多,说是人贩子和扒手的聚集地也不为过,尤其严打时期更是如此。

事发于1982年,当时已经是凌晨2点,此时的刘国强是河南省平顶山市的一名刑警,他刚忙完公务,路过火车站前的一条小巷时,发现一名少女拖着行李,正一个人站在那里茫然四顾。

刘国强看到这名女孩的年龄不大,身边却一个人也没有,在凌晨2点的火车站门口,很容易遇到危险,思索片刻后,他走上前去询问女孩,是否需要帮助。

女孩显然十分警惕,不愿搭理刘国强,为了让女孩卸下心防,他还特意表明自己的身份,女孩原本略显紧张的神情这才放松下来,但依然没有放松警惕,表示自己在等朋友来接她。

此时道路两旁连辆车都没有,要是出现一个人贩子,无声无息的把女孩绑走都有可能,刘国强办案多年,阅人无数,一听就知道这是女孩找的借口,因此好说歹说将女孩劝上自己的车,表示他可以先将女孩安全送到家里。

刘国强自己也有女儿,自然理解女孩父母的心情,不会放任女孩一个人,在凌晨的街头面对危险,女孩上车后,两人自然地攀谈起来。

在交谈过程中,刘国强得知女孩名叫彭艺玲,刚谈了个男朋友,原本说好了晚上来接她,可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耽搁了行程,迟迟没有出现。

时间已经很晚,彭一宁也不敢回家,这下她又能去哪里呢,刘国强见女孩为难,提出了一个建议,由他将女孩平安送到家中。

然而,女孩为了隐瞒自己的恋爱情况,并不愿意回家,刘国强只好提议,将她送到同事家中暂住一晚上,彭艺玲同意了这个建议,也对刘国强的热心帮助表示感激。

刘国强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会结束,没想到彭艺玲过了那晚后,转头就以强奸罪的名义,将他告到公安机关,彭艺玲拿出一件贴身衣物,表示上面应该还留有刘国强的罪证,除此之外,女孩并没有吐露当晚的太多细节。

当时的办案刑警也都表示理解,毕竟报案对于受害女性而言,已经是莫大的勇气,让她深入回忆当时的场景,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没有人对证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毕竟谁会拿自己的清白作假呢?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两个当事人知道。

尽管调查过程中,刘国强大喊冤枉,但法院的判决还是很快下来,因为涉嫌强奸罪,刘国强最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5年的牢狱之灾,足以毁掉一个人的人生。

作为一个曾经的警察,如今却沦落为阶下囚,刘国强在监狱里,怎么也想不通,女孩究竟为什么要害自己,在狱中他曾无数次想抱抱自己的孩子。

原来,刘国强入狱前,曾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贤惠善良,女儿活泼可爱,一家三口和许多普通人家一样,过着平静祥和的日子。

刘国强自认为,自己干刑警这么多年来,对人民对国家都问心无愧,却因为好心送女孩回家,受对方诬告入狱,他根本不服这个判决。

可当时正是严打时期,根本没有人相信刘国强的话,彭艺玲能举出物证,刘国强又能拿出什么东西,去证明一件压根没有发生的事情呢?

刘国强出狱时,妻子已经带着女儿离开他,邻居亲戚都对他退避三舍,强奸犯这个罪名,刘国强一背就是25年,当年牙牙学语的女儿,如今已经长成大姑娘,却始终不愿意认回这个父亲。

甚至在刘国强想要抱抱女儿时,对方只有一句冷冰冰的回复:我不要你抱,你是强奸犯,不是我爸爸!这样的回复,让刘国强几度痛不欲生。

刘国强心中酸楚,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出狱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托人找到彭艺玲,希望她能够良心发现,帮助自己翻案。

这些年来,彭艺玲心中也不好过,他知道刘国强是受了冤屈,可她之所以那么做,也有自己的苦衷,原来,当年,彭艺玲在刘国强同事家过了一夜后,天一亮就回到男友家中。

听彭艺玲说了自己的经历后,男友顿时大发雷霆,质疑起彭艺玲的清白,认为她一定和刘国强发生了什么,还动手打了彭艺玲一顿。

男友逼着彭艺玲到派出所去报案,告刘国强强奸,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女友的清白,彭艺玲被打得没有办法,只好在男友的威胁下报案,可事后男友还是离开了她。

女孩这才明白过来,男友不过是想随便找个借口甩了她,为了帮助刘国强,也为了赎清自己的罪孽,彭艺玲重新写了一份笔录,还录了视频为证。

可种种证据递交上去,翻案的事情却如同石沉大海,在监狱的时候,刘国强就一直坚持写申诉材料,彭艺玲也在第2年递交过一份匿名信。

可5年时间过去,刘国强直到出狱,也没能洗刷冤屈,之后他先后去过甘肃北京四川,打零工维持生计,甚至在年龄渐长以后,靠捡破烂为生。

25年时间很快过去,事情终于迎来转机,2009年,刘国强找到一名律师,并请求彭艺玲重新为他作证,彭艺玲也表示愿意帮助他翻案。

可2009年12月16日,法院发出驳回申诉通知书,原来,彭艺玲出尔反尔,在法院工作人员找她核实时,称强奸确有其事,刘国强的所有申诉材料都是伪造。

就这样,刘国强的翻案之路陷入搁置,直到现在,他也没能成功犯案,彭艺玲宁愿昧着自己的良心,也不愿再为她作证,而缺少关键证人,刘国强只能一直蒙受不白之冤!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一首先,强奸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

现行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无论哪个年代,强奸罪都是重罪,尤其是严打时期,当年的技术手段不够发达,物证很难固定,口供显得尤其重要,证据的完整性要求也比如今低很多。

这也导致刘国强的案子,在证据还存疑的情况下被宣判,这也是他事后反复想要翻案的原因所在。

二其次,诬告需要接受法律惩处。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若刘国强真是被冤枉,彭艺玲显然构成诬告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此时的她已经有儿有女,无论是出于名声还是实际考虑,彭艺玲才会出尔反尔。

只能说,刘国强的悲剧是法制不健全的悲剧,随着现如今法治建设逐渐深入,人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制度更加健全,犯罪嫌疑人权利也能得到更好保护,冤假错案越来越少,希望类似悲剧不再发生!

对此,你怎么看?

3 阅读:804
评论列表
  • 2023-07-19 16:41

    以前只要女人一句话就可以给男人定性, 诬告反坐其罪是应该出台了

  • 2023-07-19 18:16

    体内没有男人的dna也能诬陷成功,有人整他!

  • 2023-07-19 18:07

    有人看上他了,换个人试试[得瑟]

  • 2023-07-19 18:10

    如果真的是诬告大家都别活了!

木石传说

简介:喜研读“红学”及诗词、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