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造船厂,前身是大中华造船机器厂,创建于民国15年(1926年)。上海解放后,中华造船机器厂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1月实行公私合营,改名公私合营中华造船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私合营中华造船厂;1953-1956年6月,先后有14家私营小厂并入,1960年又有2家公私合营小厂并入;1966年11月更名为东方红造船厂,1973年1月重新定名中华造船厂。
简介:
中华造船厂的前身是大中华造船机器厂,创建于民国15年(1926年)。中国造船实业家杨俊生向浙江实业银行贷款5000元,购买原由日本人管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上海东华造船株式会社的部分设备,租用该厂一小块地皮,独立开办大中华造船机器厂,杨自任厂长兼设计部主任,开始船舶修造业务。
民国16年,曾为民国海军建造码头方船2艘;民国19年,为江苏常熟县公安局建造“镇虞”号炮艇1艘。
中华造船厂
民国20年,大中华造船机器厂被英租界当局逼迫迁至周家嘴岛(今复兴岛)另建新厂,厂区面积1.6万平方米。民国21年,为四川川港军方建成“长江”号炮艇。该艇长41.2米,宽6.1米,型深2.4米,排水量400吨。
民国21年淞沪战争中,大中华造船机器厂曾被日军强占,后经杨俊生向日本驻沪总领事交涉,始得发还。民国23年为天津航业公司设计建造国内第一艘破冰船“天行”号。
民国25年6月,因工厂亏损,改组为中华造船机器厂股份有限公司,下设造船厂,由金城银行董事长周作民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杨俊生任厂长兼总工程师。民国26年8月,日军占领上海,中华造船机器厂被日军强占,职工解散。抗日战争胜利后,该厂被国民党政府当作“敌产”接收,后经杨俊生多方交涉,据理力争,于民国35年才得归还。
上海解放后,中华造船机器厂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1月实行公私合营,改名公私合营中华造船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私合营中华造船厂;1953~1956年6月,先后有14家私营小厂并入,1960年又有2家公私合营小厂并入;1966年11月更名为东方红造船厂,1973年1月重新定名中华造船厂。
自1975年来,先后为马来西亚、德国、美国、丹麦、阿尔及利亚、日本、泰国等国家和港、澳地区建造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符合GL、LR、BV、DNV、ABS等船级社规范的船舶35艘,还为香港东健发展公司等建造了2艘豪华型长江三峡旅游船。
经过历年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中华造船厂已成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的大型骨干企业。建厂90多年来,总计造船1520余艘,约70万吨,建造1万立方米以上各类煤气柜90余座,成为中国兼能建造2万吨级以下远洋和近海多用途集装箱货船、客船、油船、气垫船,石油钻井平台、各类工程船舶、导弹驱逐舰、大中型登陆舰等军用舰艇以及I—Ⅲ类压力容器、重型机械设备、1~20万立方米螺旋湿式煤气柜系列和2~30万立方米稀油密封干式煤气柜系列等的综合性造船企业。是国家二级企业和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之一。
中华造船厂
改革开放以来,贯彻“以船为主,多种经营”方针,调整产品结构,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合资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造船模式,开拓国际船舶市场,科技兴厂,开发高附加值产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工厂得到不断发展。自1980年来,先后有19项产品46次被评为国家级和市级、部级优质产品,其中国家金质奖1项,国家银质奖5项;并获得70余项市、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成果奖。是全国第二、三届设备管理优秀单位。1985年以来一直保持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1989年以来持续保持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