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勤教师管理制度

苗苗看课程文化 2025-03-30 08:50:44
1、记录规范详实:每位值勤教师配备一张专用记录表,在记录违纪情况时,必须清晰且详细地填写违纪学生所在班级、姓名、宿舍房间号,以及导致违纪行为发生的具体原因。同一次值班过程中,记录内容应具有唯一性,严禁出现雷同记录,以此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量化考核明晰:值勤教师的工作表现将全面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体系。在午休值勤期间,以成功查处 10 次违纪行为作为基准,对应记 2 分;若查处违纪次数处于 11 - 15 次区间,额外增加 1 分;查处次数达到 16 - 20 次,则额外加 2 分。晚休值勤时,以查处 10 次违纪为基准记 3 分,11 - 15 次加 1 分,16 - 20 次加 2 分。负责值大夜的教师,直接给予 5 分的量化分值。 3、班级扣分标准:一旦值勤教师查出学生存在违纪现象,每例违纪行为将在该学生所在班级的量化考核中扣除 5 分。通过这种方式,促使班级加强对学生纪律的管理,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4、表格提交流程:记录表填写完成后,必须经带班领导签字确认。正常时段(午休、晚休)的值勤教师,需在当日上班签到时,将记录表及时提交至政教处;值大夜的教师,则应在第二天下午签到时,把记录表交到政教处。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该记录表将视为无效,不予纳入考核统计。 5、值勤时间明确:值勤教师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具体值勤时间为:午休值勤从 12:40 开始,至 14:00 结束;晚休值勤从 22:00 开始,至次日 00:00 结束;大夜值勤从 00:00 开始,至 05:30 结束。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达指定岗位。 6、缺勤严肃处理:若值勤教师未按时到岗,将严格依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无故不到岗的教师,一律按旷工论处。这不仅影响校园秩序维护,也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休息合理安排:参与午休和晚休值勤的教师,在完成值勤任务后,需照常进行当天的教学及其他工作安排。而值大夜的教师,考虑到工作时间特殊及疲劳因素,学校安排其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后续工作。 8、值勤培训要求:学校定期组织值勤教师参加专项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校园安全知识、学生心理辅导、突发事件应对策略等。值勤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便在值勤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职责,有效处理各类问题。 9、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不定期对值勤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时到岗、记录是否规范、对违纪行为处理是否得当等。若发现值勤教师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并在量化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10反馈与沟通机制:值勤教师在值勤过程中,若发现校园管理存在漏洞或学生存在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同时,学校鼓励值勤教师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学生需求和意见,共同促进校园管理水平提升,营造更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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