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反腐败斗争对医疗系统的冲击,为了维护医疗系统的稳定。北京卫健委采取了行动,他们要求医院相关人员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并承诺过去的问题不再追究。这一决策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热议。这么做这真的能解决医疗腐败的问题吗?我想对于相关的腐败分子,这也许是一个好消息吧。
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卫健委和医院、药企都属于一个系统。此次医药反腐剑指“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因此卫健委应和医院、药企一起接受这次考验。对于腐败分子既往不咎不该是卫健委决定,而是应由法律来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退掉违法所得当然可以依法不再处罚。但是对于贪污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犯罪并且应该接受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理应得到应有的处罚。只有如此,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二.上缴违规所得,尤其是可以匿名将违规所得打入廉洁账户,存在挑战。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这些人上缴的违规所得金额是准确的。如果一个当了20主治医师或者科室主任,上缴几万元,你信不信这就是他职业生涯全部的违法所得?关键是很多贿赂并不是钱,比如药企组织的医务人员全家旅游;药企给的实物回扣(房、车);其他方面的贿赂比如送腐败分子的子女出国留学、医药代表美女的性贿赂。这些你让他怎么往廉洁账户里退?
第三.医务人员是一个群体,在这个群体里相信大部分的医务人员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对于退赃(还不一定能全退)的腐败分子网开一面,那么对其他的医务人员显然是不公平的。为什么别人能够守住底线、保留初心,而腐败分子却能大贪特贪?别人兢兢业业的在岗位上工作为人民服务,腐败分子大贪特贪、升官发财,这样公平吗?
因此,小编儿认为,对于有问题的腐败分子应严格按照法律来处理。并且医药行业的反腐力度应适当加强,但是不能一刀切似得将所有医护人员视为人民的对立面。
只有彻底的净化了医疗环境,老百姓的利益才能够保障。
主动上交赃款充其量算自首,可以考虑从轻发落,但绝不可完全免责!
既然违法,为何一个行政部门有权做出退款不究的“决定”???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是大家过河脚都湿了,一查全部完。。。
北京卫健委难道没有问题吗?院长贪的钱都自己用了吗?虽然没有。那又去哪了呢?肯定是他的上级卫健委。
害怕了,害怕了,照文件的意思,以后大家抢劫是不是归还东西就没事了?是不是偷东西也归还东西就行?偷小孩呢?抢银行呢?犯罪成本太低了吧
《通知》大于法律吗?
既往不咎,要法律干什么?
我支持取缔所有医院,有病大家自己在家扛着
确实,上缴也必须撤职,把位置留出来,如果让这些人继续身居高位,一线医生会过的非常艰难,那反腐就失去意义了
这样不是开绿灯。
全国才查了一百多个人,你自己相信吗!退款了就没事了谁会怕
部队成立类似于廉政公署类的机构,成立的机构有腐败现象,扩大处置
不敢查到底,查哪都有,
是不是杀个人道个歉就没事了?
也就是抓点小鱼小虾,反了个寂寞
依据都没有,和玩似的
廉洁账户,就是一个笑话。
你猜为什么要集中医疗反腐[得瑟]
该查就查,该判就判。多年前就讲,反腐没有上限。查了、判了也不影响做手术,做完手术再回去坐监狱,手术做好了可以考虑减刑,这叫将功赎罪
什么人想出来的馊主意,贪污500万退5万就既往不咎?
不倒查20年?
支持!
这是公然藐视法律!?有点不妥吧???
先查卫健委和各卫健厅、局,这样才能将医疗系统的反腐进行到底。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医生基本都参与,怎么办?都判了?
争取宽大处理,不能上缴了 ,就没事了,,,,让老实人情何以堪
医疗反腐的同时,也查一查卫健委这种自作主张的行为
为啥其他行业受贿既要退赃,还要罚款,更要坐牢,他们就可以豁免?况且退款一般都是收一百万退一万。
退回的赃款谁知道是不是进了另外一个口袋。。。还不如该杀的杀,该关的关
那这样那些偷盗国宝的人只要主动上交的不用判刑了!
真他么会玩
我们从来都是法治社会
要的是反腐的经济结果。
吃了容易吐出来难!
这些赃款的来源是广大百姓的积蓄,并不是不是公款,还有因为治不起放弃治疗的人们,又该如何确定?
什么叫真格?别整这些文字游戏!
所以说全国都是贪污犯,抓这个是你时间到了,反贪污就是个笑话,完全看心情执法
千万别上缴,必须退还给患者
开什么玩笑,违法了,退款不追究?
违法,执法判罚!即使主动上缴同样执行,且应该枪决。没有这些人,就把获得行医资格的诊所人员招募进体系内就可以弥补医务人员不足的现状。
违法必究!卫健委这种处理方式有助纣为虐之嫌,是包庇犯罪,鼓励犯罪行为!呼吁国家严查!
自首退脏有法律处理条文,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早反早查何以至此?!这又算不算有关部门失职?!
这游戏充值了VIP,妥妥的人民币玩家。
卫健委就有问题
现在退款加上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贪吧,没事没事,大不了退就是😄
黑吃黑
法律的解释权到底归谁所有?
惊掉下巴,这都行
保护伞出手了!
杀个人改过自新可以不予追究吗?
支持主动交代,病痛死去的人能活过来,但病痛还在。
严查彻查
支持在规定期限主动上缴可以免责,公开专用上缴账号,期限一过,查出来的一律死刑,任何行业和职业都可以试试这样的反腐
说到了痛处,打中了七寸
全宰了
谁主导,谁获利,谁担责
这是发财致富的好机会 ,真厉害👍
该抓的抓 该判的判 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他有什么权利既往不咎,应该是司法部吧
反对,法律人人平等
过家家吗?
我劝你不要知道得太多
如果要返还给患者,他们肯定就不管了
只能说你太幼稚了!
没有足够的警力来调查千千万万的人,先让敌人主动暴露再定点调查不是省事嘛。而且只是医疗系统既往不咎没说法院不可用按律处罚啊。
茅台喝完了,怎么退?
你说了不算
破坏司法公正,此列不能开
目的是钱不是惩罚,但凡财政充裕不至于搞这般操作。说白点跟我们有多大关系无语
应该让他们进去享受牢狱之灾,罪行轻的吧100万元以下,时间也别长1-6个月,高于这个数就要牢底坐穿,以为剩下的都是无底线的,该罚
草
收红包可以要求上交,但贪污收受回扣是滥用职权是犯罪,绝不姑息
是不是之前被坑的患者也应该得到补偿?
你家人生病,
这些对贪赃枉法的只能是有惊无恐,改贪还是贪,收一万退5000
支持
存入账户?干啥用?存入账户?就没事了?
退赃就不追究,这扯得太烂了
贪污超过一万判刑,起过十万死刑,要起到敲山震虎作用!
杀了人,去自首是不是就不算犯法了?
国家医疗主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并落实各病种的医疗标准和用药标准和费用控制国家标准,病情特殊的走上级审批流程,避免乱开药多开药不相关检测等等,医疗改革势在必行,执行国家统一医疗标准,每年可节省财政支出至少1~2万亿元人民币以上,同时还可避免百姓因医院乱开药多开药造成的身体次伤害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拿法律当儿戏,看最后如何收场。
意思你发现我偷东西了,我退了就没事了
退款不究主要针对那些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不反对,真要处理完直接没几个人了,把实在的收回去就行
都有问题还怎么查?只能治哪些不会来事的了,这是光明正大的给自己留后路给同伙开后门给贪污受贿合法化。
医生犯法,卫健局说可以既往不咎,那还要公检法司干嘛,要是我儿子犯法了,我说你必须向我承认错误,然后我赦你无罪,不知道能不能实现。
做点实事吧,要对得起其它医护人员,要对得起天下众生!!!
意思就是让大家差不多得了,现在国家财政困难,你交点上去就放过你了
触犯法律了?这事不好办啊,得加钱
主要是医生难培养,都抓了没人看病。
那是不是以后贪污的只要把钱退了就没事了,在说了退多少呢!
违法成本这么低,这是鼓励犯罪了
跟你们毛关系,又不进你们口袋
白衣天使变成了要钱的恶魔。
法不责众!太多啦!都抓了的话,好多绝症患者可能立即就……哎!从体制机制上全面深化改革吧!!
卫健委算老几?就可以随意践踏法律了吗?如果这样都可以以后别在课本里写法律神圣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