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有些地方有这样的风俗习惯,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的姓名会一起刻在墓碑上。
庆幸,我所在的城市,以及我娘家所在的城市都没有这样的习俗,且不论夫妻感情深浅,单凭我还是个活生生的人,就不愿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阴冷的墓碑上。我不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俗,也许当地人都已经接受并习惯,甚至会觉得我这种想法大逆不道。
我会因被丢在半路而痛心,也会怀念和爱人一起走过的二十多年光阴,但我是这么理解的,走了的已经走了,活着的就好好活着,互不干扰,互不羁绊,这一世的缘分已尽,关于来生,不必捆绑,随缘就好。
说到这里,我仍觉万幸,要是当初嫁到有这种风俗习惯的地方,恰好也做了未亡人,我怕我会因为不接受这样的安排再掀起什么样的风浪,毕竟我从来就不是个提线木偶,也从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主儿。
夫妻一场,上对得住公婆,下对得起子女,不背弃誓言,无愧于婚姻就足矣,那些有的没的,虚头巴脑的我一概无视,爱人下葬那天,哭得几近失声的我原本是要把他送到坟上的,可没出小区就被人拦下不让去,后来才知道人家好意,觉得我还年纪轻轻,以后肯定会再婚,去过坟上就不能再嫁了。早知道是这么回事儿,我肯定要去的,嫁不嫁的谁又能干涉分毫?
我突然想到过去那种大家族,像我这么一番言论,估计不是跪祠堂就得浸猪笼吧?奶奶的,幸亏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这个未亡人还能想说啥就说点儿啥。
未亡人刻在墓碑上,友友们都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