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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有这样一场奇怪的官司,所有群众的态度一边倒,站出来为两名被告鸣冤叫屈。这件事发生在盐城大丰市王港闸,被告俩人的身份不一般,一个是经营浴室的老板沈希银,一个是菜市场的老板徐志兵。
二人欲哭无泪,直言自己就是做好事的东郭先生,把狼给藏家里去了。原告那边不分青红皂白恶意诉讼,二人做了好事却被人告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从沈希银与怪老头的相遇说起,2007年沈希银还在竹港闸,承包着几处鱼塘。这年夏天他遇到一个怪老头,打扮很丑浑身都是灰,看样子是一个流浪汉。老头大概60岁的年纪,在附近四处游荡,精神也不太正常。
老头偶尔帮村民种地,来换一口饭吃,村民们十分心疼他,但没有人敢收留。沈希银从小父母早逝,他年轻时过惯了苦日子,很同情这位流浪汉。除了经常给他饭菜,沈希银还在自家鱼塘搭了个棚子,让流浪汉暂时住下,为他遮风挡雨。
在这里有吃有住,流浪汉就把竹港闸当成了家,与沈希银一家格外熟络,没事还帮忙看管鱼塘。沈希银认为,二人能相遇就是缘分,正好自己也有能力帮助他。关于流浪汉的身份,就只知道他的名字叫朱安康,其余信息都十分模糊。
没过多久朱安康不辞而别,沈希银也没有多想,料想可能是找到家人了。2007年年底,沈希银全家搬到十几公里外的王港闸,在这里开了一间浴室。2008年大年初三,朱安康又一路打听,摸索来到王港闸找到了沈希银。
大过年来投奔自己,沈希银料想对方没有家人,便笃定了这段缘分。沈希银跟妻子商量,就当是家里添个哥哥了,把他收留下来。为了让朱安康过得体面,沈希银海特意找到朋友徐志兵帮忙。
徐志兵是菜市场的老板,为朱安康安排了一份打扫卫生的工作。每天只需要工作两个小时,早上6点半之前完成就好。徐志兵开出的工资是每天20块钱,一年就是7200块钱,看在沈希银的面子上每年一共给8000元!
徐志兵也是个心善的好人,就当是积德行善了。沈希银的收留,加上菜市场的工作,朱安康老人的命运改变了,生活体面又愉快。朱安康喜欢抽烟喝酒,自己的工资也能顾得住这俩爱好。
可惜这样的日子过了没几个月,朱安康就出事了。这天一大早沈希银接到一个电话,说朱安康被人打了,在垃圾站的旁边。沈希银赶到的时候,朱安康已经躺在地上昏死过去,后脑勺鲜血直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江苏老板好心收养流浪汉,反被他的家人告上法庭,索赔23万元。2008年的一天早晨,流浪汉朱安康早早做完了菜市场的扫地工作,就四处游荡玩耍。路过垃圾站的时候,他在附近捡瓶子。岂料与另一位捡破烂的人起了争执,二人大打出手,朱安康头部受伤昏迷。
老板沈希银听闻此事,赶忙将他送到大丰市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表示是重型颅脑损伤,需要赶紧做手术,还发了病危通知书。沈希银叮嘱医院赶快抢救,回家拿了1万多块钱,找菜市场老板徐志兵,要回朱安康剩下几个月的工资,总算交上了治疗费,保住了朱安康的命。
为了更好地恢复,沈希银海特意为他请了护工。此时沈希银也有些郁闷,好心收养了流浪汉,管吃管住还求人给他安排工作,如今他受伤还要继续搭钱。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当是积德行善了。
通过民警的调查,查到朱安康是大丰市南团乡人,一生没有结婚,但有6个兄弟姐妹,民警还通知了他的弟弟。沈希银松了一口气,知道有家人出面,自己就没必要继续来医院了。沈希银做到了仁至义尽,临走前还结算了护工的工资。
沈希银做好事不求回报,也想过如果家人登门道谢,也许还会和他们成为朋友。可惜沈希银太天真,他没有等来朱安康家人的感谢,反倒是在几个月之后,等来一张法院传票。原告是朱安康的6个兄弟姐妹,被告是沈希银和菜市场老板徐志兵,要求二人赔偿23万多元。
按理说沈希银和徐志兵,都是流浪汉朱安康的恩人,为什么要告恩人呢?原来就在不久前,朱安康病情恶化离开了人世,弟弟朱安余一番调查,和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起诉沈希银和徐志兵,要求二人对朱安康的死负责,赔偿各项损失。
作为家人不去找打人凶手算账,反而来找两个恩人,这是个什么道理?原来早在事发当天,民警就抓到并拘留了殴打者。他的名字叫陈可贵,当天和朱安康因为捡垃圾发生口角,于是动手打人。
民警虽然抓到了陈可贵,却没办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经过鉴定陈可贵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徒四壁也没有支付赔偿的能力。朱安余显然知道这件事,没法向打人凶手索赔,就只能去欺负好人了。
朱安余打听到,哥哥朱安康这几年,一直是被沈希银老板收留,现在还干着打扫菜市场的工作。朱安余认为这就是老板的责任,同时认定沈希银和徐志兵,并不是收留哥哥的好心人,而是哥哥的雇主。
哥哥在工作期间受伤致死,二人作为雇主自然要承担责任!沈希银肺都要气炸了,好人就该被你们这样欺负?当初朱安康流浪无家可归,是沈希银管吃管住收留他,为他剪头发治疗身上的疮疤。为了让他体面活着,还发动人脉拜托菜市场老板徐志兵提供一份工作,受伤后又帮忙缴住院费请护工,可以说是仁至义尽!
反观朱安康明明有家有亲人,却四处流浪多年,家里人之前为什么不管他?
江苏老板好心收养流浪汉,反被他的家人告上法庭,索赔23万元。朱安余表示哥哥朱安康在家排行老二,一辈子没有成家,父母去世后一直跟着自己生活。采访中记者发现,朱安余家里承包着100多亩田地,有一辆面包车和收割机,家境很是不错,保证朱安康吃饱穿暖完全没问题。
朱安余把哥哥外出流浪好几年的原因,归结为他贪玩不想做工,并且去哪里从来不说。沈希银这边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在收留朱安康期间,曾听他说自己没有家了,弟弟把他住的地方霸占。并且自己在家里不敢生气,否则就没有晚饭吃了。
朱安余表示几年间对哥哥不管不顾,是因为自己没有手机,所以对他在外的生活一概不知。甚至他觉得哥哥的生活很舒服,有吃有住有工作不属于流浪,所以不用去找。
朱安康住院期间,民警多次联系兄弟姐妹6人,也只有弟弟朱安余去过一趟。朱安余只是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就想走,表示自己自顾不暇。护工问他要电话他没给,护工把自己的号码给了朱安余,后来他也一次没有联系过。
朱安余认为哥哥虽然受伤,但有护工照顾着,不用自己操心,都是沈希银和徐志兵应该做的。后来朱安康病情恶化去世,朱安余认为这是受雇期间被打身亡,两个老板难辞其咎,事实真就如此吗?
法官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朱安康的雇主,或者是打伤他的第三人都应该承担责任,他可以自行选择找谁担责,兄弟姐妹的起诉确实有法律依据。法理说得通,人情就说不通了,当地群众纷纷指责朱安康的兄弟姐妹,认为他们没社会公德也没道理。
案件第一次开庭,朱安康的两个兄弟出庭参与诉讼,沈希银和徐志兵则分别委托了代理人应诉。代理人质问朱安余,你只去医院看望过伤者一次,并且到地方就走,一分钱都没有出吗?朱安余理直气壮,表示自己不需要出钱,哥哥朱安康是死于两个被告雇佣期间。
代理人继续质问,4年来没有任何联系,该尽义务的时候没有尽,人死了现在作为家属来要钱?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不尽义务就不该享有权利,原告无权提出本案的诉讼主张!沈希银的代理人认为,两个老板没有雇佣关系,纯属收留和救助朱安康。
徐志兵的代理人表示,徐志兵与朱安康只是表面雇佣关系。朱安康是被外人打伤,算不上工伤。案发时间是早上8点钟,在垃圾站旁边。此时早已结束了菜市场的打扫,并且朱安康当时在捡瓶子卖钱。
这起案件一共开庭3次,也许是感受到公众的舆论压力,第二次朱家就撤销了对沈希银的诉讼,当场给沈希银道歉,感谢多年来对朱安康的照顾。但朱家依然坚持对菜市场老板徐志兵的诉讼,目前结果还没有出来。
但许多当地民众认为,朱家兄弟姐妹的做法,伤害的是扶危济困的爱心人士,会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希望法律能还社会一个公道!
信息来源:《王刚讲故事》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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