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23年11月1日起,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一办法明确了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流程和手续,并对农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监管措施。其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对于宅基地面积的上限问题做出的回应。
根据该省级规定,宅基地面积的上限被限定为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如果占用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地,则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对于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情况,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此外,省政府还规定了村民自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上限,不得超过350平方米,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三层。在不突破上述限制的前提下,各地应根据当地人地矛盾、文化习俗等因素制定具体规定。
这里要给大家科普一下,文中的建筑面积并不是宅基地的面积,而是整个房屋外包尺寸乘积再乘以层数的结果。举个例子,如果是120平的两层房子那么建筑面积就是240平,如果是三层那就是360平,也就超过了设定的上限。
在近几年,国家在限制宅基地面积方面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很多人觉得这会打击农村市场的经济活力,其实不然,小编认为这是在开发潮之前进行土地布局与修缮整理。此外从 耕地保护、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土地公有制、 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来看,限制宅基地面积也是很有必要的举措。
此外该《办法》再度强调一户一地的政策重点,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国家规定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村民自建房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自建住房不得超过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和省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
而且规定对建设二层以上的农村住房,应当选用政府免费提供的设计通用图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乡镇政府应当核查是否按照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施工。
如果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他们应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过集体讨论和公示后,向乡镇政府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而且为了为提升村民建房审批效率,便于村民办理建房手续,该办法将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进行整合,对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实行“一表申请、一表审批”,由乡镇政府直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做到简明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