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资不抵债,子公司总包一级资质1000万起拍

初瑶看商业 2024-03-24 20:19:04

近日,又一家建筑业企业即将进行拍卖。

阿里拍卖平台显示,标的物——(破)台州坤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将于2022年4月7日9时至2022年4月8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本次拍卖起拍价10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无优先购买权人,竞价周期为1天,延时周期为5分钟。

阿里拍卖平台坤胜建设100%股权拍卖预告页面截图

截至3月30日上午11时,目前0人报名,1248次围观。

1项建筑施工总包壹级资质

成立至今没有实际业务

坤胜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台州坤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胜建设)注册资本10800万元(认缴),法定代表人是曹金婵,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所在地是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成立日期是2021年9月7日。

标的物介绍里强调:坤胜建设设立至今没有实际开展业务,目前没有在职员工。

此外,标的物介绍还附有坤胜建设的一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显示该项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坤胜建设建筑施工总包壹级资质证书

查询全国四库一平台,坤胜建设仅一项施工总包壹级资质,1名注册人员,是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企业历史业绩0个。

坤胜建设全国四库一平台页面截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公告显示,本次拍卖竞买人的条件是: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公告还特别提示:坤胜建设现有资质证书到期后的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坤胜建设注册资金未实缴到位,买受人应按章程约定的期限补足全部出资。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公告提到,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母公司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清算

本次拍卖的处置单位显示是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授权书是两份法律文书,分别是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10破申5号以及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浙10破20号。

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业建设)与坤胜建设有什么联系?查询天眼查发现,宏业建设是坤胜建设的唯一股东,对其100%控股。

坤胜建设股权天眼查平台截图

上述裁定书显示,2018年10月25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台椒执民字第573-3号执行裁定书,依法变更申请人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公司)为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的权利义务由申请人福特公司继受。

椒江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债务人的财产,但被申请人宏业建设已属严重的资不抵债,无能力向债权人履行其所负债务。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亦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企业已处于停产状态。申请人福特公司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宏业公司破产清理债务。

被申请人宏业建设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称公司可以通过重整来挽救,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福特公司具备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资格,申请人福特公司对被申请人宏业公司的债务已经法院执行裁定书确认,被申请人宏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以认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综上,被申请人宏业公司已经具备破产原因。

2021年2月4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年3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决定书,指定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担任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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