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艾芬
艾芬胜诉!“来围观艾芬是怎么把病人害死的”此言论发布者,被法院判决向艾芬赔礼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失等费用2万元。当前,该赔偿款项已如数到账,艾芬正在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赔礼道歉这一判决的执行事宜。
湖北省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艾芬针对自媒体账号“老XX山的马甲”、“老XX山”,2023年间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持续发布恶意捏造、诽谤,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导致广大网友及艾芬身边的同事等开始质疑艾芬及其家人的工作、人品,严重影响了艾芬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损害了艾芬及其家人的名誉、肖像等权利,艾芬于今年前半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其在“微博”网站以微博账号“老XX山的马甲”、“老XX山”发布的与原告艾芬有关的内容,并停止继续发布与原告艾芬有关的损害原告艾芬名誉的内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博”网站个人主页上向原告艾芬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 30 日,其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后发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艾芬赔偿精神损失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共计2000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被告负担。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截图
判决书显示:原、被告素不相识,但被告使用微博账号“老XX山的马甲”、“老XX山”通过微博平台持续发布侵犯原告艾芬权利言论。2023 年 4 月18 日 9:46,微博账号“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来来来,来围观艾芬是怎么把病人害死的”;2023 年 5 月 29 日 16:24,“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给艾芬十个胆子都不敢说任何一家公立医院的不是。 这货就是个典型的刁民,只敢对着民营医院汪汪汪。她曾经的顶头上司,指着她鼻子骂她,她只会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不敢回一句嘴”;2023 年 7 月 5 日 17:30,“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艾芬和她的医闹团伙成员亲密接触后均会合影,此前长春的医闹赵X,诽谤污蔑长春爱X眼科一审败诉后,专程跑到武汉和艾芬合影,相约团结战斗,结果赵回去后不久就死于心脏病发作,这次我替赵XX捏了把汗。扫把星,离远点安全”;被告在未经艾芬允许的情况下,直接在微博公布艾芬的照片。2023 年 8 月 10 日 11:16,“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网友说还有寡廉、鲜耻。寡廉:被同事举报涉嫌贪腐; 不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家庭财产状况;因以上情况被组织撤销提拔副院长。鲜耻:以PS 过的图片构陷同行;给女同行造黄谣;勾结陈XX诬陷同行伪造证件;在被法院判决道歉赔偿之后,网暴法官。这就是@武汉中心医院培养出来的好干部艾芬。”、“英雄艾X,不忠不孝,以自杀逼迫30多岁的母”;2023 年 5 月 18 日 16:22,“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艾芬就像狗屎,你踩上了,那个臭味就会缠绕你很久。后来有个河源的学生,造谣说爱X垄断了征兵体检,艾芬以此大作文章,不久那个学生出面道歉承认自己造谣,要求艾芬不要继续传谣,艾芬也是不听,纠缠了很久”;2023 年 7 月 16 日 10:37,“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急诊向日葵艾芬就像屎壳郎一样,满世界找粪球,找到了就兴高采烈的滚回家收藏起来慢慢享用。找不到就自己拉一堆团起来,团好了还要满世界炫耀。自己拉自己团自己吃,真是爱粪”;2023 年 6 月 22 日 9:39,“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确实,艾芬这货把人给医死了,还振振有辞”;2023 年 6 月 26 日 16: 00,“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胡闹的艾芬”;2023 年 4 月 25 日 16:16,“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急诊向日葵艾芬你瞅瞅, 你就像个扫把星,谁和你混到一起谁倒霉”;2023 年 8 月 9 日 16:36, “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最近艾芬跑去了内蒙,是不是看向日葵怎么被收割去了?还是去参加哪个药企或者器械商组织的所谓专业会了?//@老XX山的马甲:原来向日葵是这么被收割的@武汉中心医院@急诊向日葵艾芬”;2023 年 5 月 24 日 10:16,“老XX山的马甲”发布微博“艾芬采用这种移花接木的手法诬陷他人驾轻就熟,每次被人揭穿后都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实在是令人作呕。不知道天天和他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看到她会不会恶心”;2023 年 3 月 26 日 12:13,“老XX山的马甲”发布“饥渴的艾芬.....”,并发表评论“臭味相投的两个人走到一起,想联合起来搞一笔大的,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官司缠身寸步难行”、“她要是真当了副院长,可能早就被查处了”、“也有可能是躲避医疗反腐跑了”、“艾芬老公的公司经不起查,要不她不会隐瞒不报。已经有多起案件是行贿方以服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名义向受购方配偶公司支付贿金”。2023 年 3 月 6 日 13:06,被告以新浪微博账号“老XX山”发布“这不是艾芬医学知识的问题,是她就想借此抹黑爱X的问题。不过她这么做,让网友们对她的认识更加深入了:艾芬的的确确是个医闹”;2023 年 3 月 10 日 7: 58,“老XX山”发布“还有那个自称瞎了却天天利用工作时间和粉丝在微博互动,疯狂攻击医院和医生的艾芬”,微博用户“大樱XX-车厘子”评论“幸好她没当上副院长,不然更丢医院的面子”,微博用户“么么XX开朗大男孩”评论“艾X 好不容易找到的题材,怎会不用?不但要用还要掐头去尾添油加醋,这是帮助患者还是煽风点火 唯恐天下不乱”、“要么就是换水军了,要么就是带薪休假(停薪留职)”。
被告辩称,本案纠纷的产生系艾芬有错在先,艾芬系国家公职人员,受普通公民监督,其行使的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权,其与艾芬素不相识,没有主观侵权的故意,没有主观过错。艾芬发布微博引导舆论导致网民对其进行网暴,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2020 年 12 月 30 日,艾芬发布微博称右眼近乎失明后又发布多篇微博讲述此事,其对艾芬自述失明的事实表示怀疑,其在艾芬微博下发表评论“眼睛都要瞎掉了”导致被网暴,才发表上述微博言论。其有部分言论是转发他人微博,有部分言论是对既有事实的表述,部分言论与本案无关联性。艾芬作为公众人物对网友的言论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和宽容,给予改正的机会,其言论并未损毁艾芬形象,且其已经主动删除。其只有 60 多个粉丝,发布的微博没有被转发和点赞, 并未造成危害后果。艾芬主张赔偿精神损失 5万元以及律师费和公证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艾芬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 据,法院对艾芬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法院另查明,艾芬就本案支出律师费 20000 元及公证费 3200 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表示其愿意将微博中有关艾芬的内容全部删除。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微博”系国内最大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被告在其微博个人主页上发布微博,其言词在主观上具有对艾芬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艾芬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艾芬的公正评价,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故艾芬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行为,删除微博账号“老XX山的马甲”、“老XX山”发布的有关艾芬的微博内容及向艾芬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的侵权行为给艾芬造成一定精神损失及因维权产生的间接损失,本院酌情由被告向艾芬赔偿精神损失、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共计 20000 元,艾芬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000 元及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部分支持。
最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 零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了本文开头的判决。
该判决书被告未进行上诉。
日前,原告艾芬称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等费用已到账,但判决被告的赔礼道歉还未履行,她正向法院申请执行。